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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室内,牧清风已经离开。
如玉懒散依旧,一行字在他身前飘着:会长,我们真的要培养他吗?虽然如今难寻一诡,但这般决定得是不是太草率了。
这会长,便是那银发白须老者,名唤百草。
“看看这个吧。”
百会长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伸手从怀中掏出一根火红的艳丽羽毛——羽毛上隐约地闪着这一个像字纹——德,展示给大家。
“这……这是凤凰信羽!”
“还是德字纹!凤凰中的皇族信羽?!!”
“这……这小子什么身份?不会是有凤凰皇族的人保举他吧?!”
……
一石激起千层浪,屋里的三人全被惊到了,谁也想不到这突然冒出来的小子,竟然有这么大的背景。
百会长示意大家静一下,缓缓地说道:“半个月前,那次非我们出手解决的罪界事件发生的一个星期后,我收到了一封信。
这封信是避开了我的感知送到我这里的。
信里有这根信羽,并提到能解决我们燃眉之急的诡出现了,以及他的一些资料。
这背后的条条道道你们就不要去考虑了,最起码,这个人在目前看来,是唯一可以解决我们现在的困境的。”
百会长说完,三人知道事已至此,又有凤凰信羽的推荐,定是无法改变了。
…………
被送出晓的牧清风,看着漆黑的夜空,一时间有点儿恍惚。
虽然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他从来没有去纠结父母是谁这个问题,对于自己的未来也没有太多的追求。
那时,他只有明月、白如心两个知心好友,以及脚下这座城市的历史文化相伴。
而这,对于那时的牧清风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他想要的,是与好友相伴同行,路上寻一真心爱人,去见一见这座城市的美丽的过去。
身份的突然转变,对于牧清风来说倒没有那么难以接受。
反而是自己梦想中最不可能实现的一部分——身临过去,突然被告知可以实现。这让牧清风感到有些不现实。
牧清风拍了拍自己的脸,收回拉长了的思绪,看着手中的U盘,接受了最近所接触到的一切。
这U盘内装的是有关于晓的常识和一些注意事项,相当于大学刚入学时发的新生入学手册。
区别就是,这U盘内的资料是需要看的,毕竟事关生死。
而新生入学手册,讲真的,没人会去看的。
“去见猫蝮蛇老大吧,去见猫蝮蛇……”
牧清风掏出手机,见是姚天晴打过来的,猛的想起原本还有个火锅局,赶忙接了起来:“喂……”
牧清风还没来得及发问,电话对面一连串的话就突突出来了。
“艾玛,是不是生气了,不至于嗷,风哥,打十几个电话都没接。跟你说,没必要啊,犯不着的事儿。
咱也不知道筱哥咋想的,突然就把店关了,饭局儿也黄了。
不过没关系嗷,你人在哪嘎达呢?哥过去找你,带你去哈皮一下子!”
本来还以为因为自己的原因搞砸了饭局,还准备道个歉嘞,这下好了,锅飞了。
牧清风甚至抓住了这段话的重点,立马兴奋地回道:“天晴,有眼光哈,是不是想找哥问路?”
“?!!”姚天晴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急忙说道,“风哥嗷,就在原地杵着哈,我能找着你。”
“嘟~”
看到对面着急忙慌地挂了电话,牧清风很是感慨地叹了口气,喃喃道: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浮躁,盲目自信。明明问一下路更好找,非要自己盲猜,唉~”
牧清风也确实待在原地没有动,毕竟答应朋友的事,他都会尽力去做到的。
没过多久,一辆五菱宏光停在了牧清风的面前。
车窗被缓缓摇下,露出了姚天晴那张阳光帅气的脸。
“风哥,上车!”话出口后,姚天晴看着转身准备向后面那辆野马走去的牧清风,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于是乎,姚天晴赶紧下车,将牧清风拽回了五菱上。
“我说天晴,你之前那辆劳斯莱斯呢?怎么开上五菱宏光了?家里给没收了?”牧清风语气轻松自然,对上一秒发生的事情显然已经启动了自行记忆删除功能。
“嘿嘿”姚天晴神秘一笑,压低声音道,“不瞒你说哈,前两天儿在网上看到个故事,让我瞬间觉得这五菱宏光才配得上我的气质。”
“啥子故事?离奇?诡异?惊悚?”
“是这样滴: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江湖上有这么一位霸主,它天生自带免疫光环,只要行驶在路上,方圆20米之内人畜不近,它天生就是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拥有着世上最霸道的特权,它就是天龙车——劳斯莱斯!
直到有一天,一位名叫蒙奇·D·五菱的超新星,无意中打破了劳斯莱斯天生的免疫光环,挑战天龙车的霸主地位,这就是来自‘D’的诅咒!
自从将这辆天龙车的车标留下,D的名号响彻江湖……江湖人称豪车杀手,无数的豪车在秋名山败在它的手里,贴上象征着臣服的五菱宏光s这个标志。
自此蒙奇·D·五菱便开始了立志成为‘车神王的男人’的冒险之旅。
或许天空才是它的极限吧!”
故事讲完,姚天晴还在回味,随后双眼放光的看向牧清风,激动地说道:“咋样儿?是不是听得贼激动,贼热血!我跟你说嗷,就这,才是我这身份必须开的车!”
牧清风看着这般兴奋的姚天晴,点了点头,同时心里琢磨着:热血倒是热血,就是总觉得和我师傅刘索隆的伙伴王路飞的故事有点儿像嘞。
不想戳破真像,让姚天晴的热血冷却,牧清风适时地转移了话题:“话说,你说要带我去哈皮一下,去哪呀?”
“哎呦我去,这茬整得,差点儿给忘了。”姚天晴猛拍了一下额头,解释道,
“是这样儿滴,蓝坊那边新开了个酒吧,我呢,刚好去那嘎达办点事儿。你不正好没去过酒吧嘛,领你去耍一耍。”
“行吧,最近新鲜事物接触的有点多,也不差这一个了。”
…………
牧清风跟着姚天晴来到了一家名叫rainbow的酒吧。
这个酒吧外面的装修尽显奢华,走进去后,吵闹的氛围,不适应的气味,这里的一切,对于牧清风这种萌新来说,不太友好。
两人找了个地方坐下,姚天晴给牧清风点了杯BAILEYS,然后掏出手机,打了一段字,拿给他看。
“你在这适应适应,这酒吧有三层,我在二楼办事儿,你要是实在受不了,可以来二楼找我,别走错了,OK不?”
牧清风看完后,朝姚天晴点了点头,示意自己没事儿,让他去吧。
接着,作为第一次上酒吧的新人,牧清风开始观察起周围来。
混杂的空气中弥漫着烟酒的味道,开到最大的音乐,几乎要震聋人的耳朵。
愚昧无知的老男人充着范儿,拿着手里的破钱,并无目的地胡乱搭讪着。
纯洁的少女手持一个酒杯,从不同的人身边路过,胡乱的晃悠着。
更多的男女都在舞池里疯狂的扭动自己的腰肢和臀部,放纵的尖叫。
这里聚集着各种各样的人,他们以自己各种各样的借口,在这里用各种各样的形式发泄着自己各种各样的情绪,乐此不疲。
无法融入。
这是牧清风观察过后得到的结论。
叹了口气,不知是为自己,还是为这里的人。
一口干掉手中的BAILEYS,奶油味,有点甜,适合女士饮用。
站起身来,此时牧清风已不在感到吵闹,因为,他已经将自己与酒吧分割开来。
正了正衣服,他决定去看看姚天晴那边会不会有趣一点。
他还记得天晴告诉他要去二楼找他。
于是乎……
在一楼转了一会儿后,牧清风直直的走上了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