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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入读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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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就在曼莎忙碌而又充实的一天又一天中渡过,现在的曼莎不仅要继续学习中医,针灸,还有古筝,跳舞,书法,柔术,英语,最后还有法语,澹台锦卿回美国没有多久便寄来了一套全新的法语学习资料,这种在国内暂时还没有看到,确实很适合曼莎。曼莎对此感谢不已,经此两个人的书信往来越来越频繁,一开始两人都用英语书写,到后面曼莎把他当成自己的笔友,用刚学的法语开始书信往来。权当学习了。

    第一次看到曼莎的来信是法语时,澹台锦卿都有点不敢质信,这个小丫头,果然有学语言的天赋,不过才半年就已经书写得如此流利,只是不知道口语如何?

    不仅如此,小姑娘在信中还经常问一些股票呀,期货,外汇,黄金之类的问题。看来小姑娘确实是个财迷,要赚很多钱呢!

    不过自己对这个小姑娘还是挺好奇的,年纪不大,却很勤奋,不怕吃苦。而且思想成熟,有远见,除却她的年纪不说,她的一切让人感觉和自己一样,是个平等的个体。和自己家的两个侄子侄女完全不一样,他们比曼莎还大呢!果然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而曼莎呢,先是回到家,把认识澹台锦卿这个人的来龙去脉和顾爸顾妈荣重的介绍后,当然是说他多么多么本事,自己要向他学习之类的。

    再然后就把从他那边得到的信息传达给老妈,第一次顾爸顾妈半信半疑,花了五万块钱,买了股票,不到两个月,居然变成十五万块。至此之后,澹台锦卿俨然是顾家的“一号理财师”,顾家对他的眼光简直是言听计从。

    这当中当然不可能完全都是澹台锦卿的功劳,其中有一些是重生前的曼莎知道的股票信息,但其他的一些还真是澹台锦卿告知的。未来的福布斯富豪怎么可能没有投资眼光呢。曼莎觉得自己一定要好好的抱着澹台锦卿的大腿,这是一尊活的“财神爷”呀!

    澹台锦卿一开始以为小姑娘只是喜欢听这些罢了,到后来慢慢的也就知道了她把自己的情报贩卖给顾爸顾妈之后,还真的在闲瑕之余指点曼莎该对家里的流动资金如何理财。能得到澹台锦卿这位大神的特别光照,曼莎感激不已。所以曼莎有的时候也会把自己知道的一些情报透露给澹台锦卿。对于曼莎的那些建议,澹台锦卿细想有许多确实很有价值。只是对她消息来原的渠道也有些好奇。

    很快,曼莎的小学最后一学期就要结束了,马上就要升初中了,一开始对于去哪所中学就读,曼莎也十分头疼。

    曼莎有点想选离自己家近一点的学校,这样就可以和家人多相处一些,弟弟还在上幼儿园,可是妹妹呢,马上要上小学了。

    可是干妈家那边怎么办呢?世聪一直盼着自己和他上同一所学校呢,还老挂在嘴边说他会罩着着自己。

    思来想去,也没有想出什么好结果。曼莎想,还得问一下顾爸顾妈的意见。

    经过商量,最终结果曼莎曾经的同学大家都是进入那所中学,如果曼莎变更,那意味着之前的朋友很有可能就会变得陌生,毕竟人的感情是要相处的。再则曼莎和世聪在同一学校确实可以受到照顾,而且世俊也还要呆一年呢,不过曼莎要住在自己家里。

    虽然路程比较远,不过可以骑自行车上下学,中午可以跟世聪一起回洪家吃饭,也可以回自己家吃饭(顾家请了阿姨做饭),虽然离家远一些,可是也远不到哪,最多多骑十分钟罢了,全当锻炼身体好了。

    至于晚自习,可以向学校申请一下,看看是否可以免掉?

    就这样新学期开始,曼莎已经是一中的学生了,而世俊也已经是高三学生面临着高考毕业,世聪的班级则正好在曼莎的楼上,初二。

    新生开学的那天,顾家上下都忙开了,顾爸和顾妈带曼琳和思朗却报名,曼莎则由世俊和世聪两兄弟陪着一起去。

    在新生报名处,曼莎遇见了刘依依,很巧的是两人还分在同一个班,看见曼莎,刘依依激动得一把抱住曼莎,曼莎其实也很高兴,不过还是比较冷静的拍了拍好怕肩膀,示意她平静下来。

    接下来一切都很顺利,只是晚自习的事情,班玉任说,每个月都有月考一次,先看看曼莎的第一个月月考成绩再说,如果不是很理想那么就要参加晚自习,如果成绩优异的话,

    那自然是可以放宽条件了。

    得到这样的回答,曼莎还是很开心的,她会证明自己的实力的。

    回到家,顾爸顾妈也已经帮小儿子和女儿报好名了,曼琳已经要上一年级了,思朗则还在读幼儿园,明年才可以上小字,他们在离家不远的地方上学,而且学校的师资也很不错,这中间谢谨雯肯定是出过力的。

    其实曼莎在自己家长住最开始还是有点不习惯的,之前的几年曼莎不是跟太公公他们住,就是在洪家,自己的家反而最陌生。

    刚开始就连早餐也极其不习惯,好在顾妈知道女儿每天都固定要喝羊奶后立即调整了饮食。这几年下来,顾家的经济确实有了飞速的发展,所以经济上还算宽裕。

    每天顾家的邻居都可以看到,早上六点左右,曼莎带着曼琳和思朗跑步。其实曼莎是觉得不管妹妹和弟弟对习武有没有多大的兴趣,适当的锻炼还是很有必要的,有条件的更要多少学一些防身,毕竟人最好还是要有自保之力的。

    于是每天的跑步都捎带着他们,每天花上十五分钟跑到太公公家,然后一起锻炼,结束后跑回家。

    一段时间后,曼琳和思朗的身体都有了变化,两人一下长了不少,特别是曼琳,原本和曼莎年龄相差就不大,现在和曼莎站在一起几乎是一般高了。好动的思朗还跟着太公公学起了外家拳。思朗本就聪明不输曼莎,而且男孩子天生好动,因此没过多久,思朗俨然是太公公的得意徒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