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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口才、脸皮和法律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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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白了,专业知识只是基础,更重要的是口才和脸皮。

    口才好的律师,把自己的业务能力夸的天花乱坠,再有意无意地透露出他在公、检、法等单位关系多、路子多,让你觉得不聘请他当律师,简直是天理难容。

    还有些律师,喜欢空口白牙说大话,各种承诺不要钱的往外许,哄得当事人开心。

    这些律师,碰到有钱的主,律师费就收得高高的;碰到一般的案件,正眼都不会瞟一眼。

    什么,这个案子肯定能胜诉,但只给一万元的律师费。

    拜托,一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正常程序需要走半年。

    若是加上调解、鉴定等,有时候一年都不一定能审结。

    当然,没有律师会傻到办完一件案子,再去接下一件案子。

    他们可能同时上手几起案件,但任何一起案件,都需要时间和精力的付出,完全没必要受理这种收费低廉的案件。

    胜诉不是最主要的,重要的是律师费要给足。

    而且,无论律师怎么向当事人允诺,案件的最终判决权亦非他们所能左右,而只能是法官。

    判决结果,若是胜诉,皆大欢喜。若是败诉,不负责任的律师就会推诿到案件审判有问题,法官贪赃枉法,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上,以减轻自己的责任,转移当事人的愤怒。

    民事案件,律师可说道的地方很多。但刑事案件,则不一样。

    刑事案件的大多数律师,在法庭上表现出的职业素养都非常差。

    正常而言,一起刑事案件的开庭,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由控辩双方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交叉询问,再之后是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许多刑辩律师怠于在询问和法庭辩论中行使权利,而是在最后陈述阶段做老三段式的发言:初犯、认罪态度好,赔偿积极或家庭因素等。

    这还只是一方面。有的刑辩律师还会以捞人为由,收取一定的活动经费。

    如有的律师利用委托人不懂法的心理,以找关系办理取保候审为由,收取数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费用。

    其实,有些犯罪嫌疑人罪行较轻,完全符合办理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但律师为了赚钱,昧着良心说要找关系。这部分律师就属于胆大脸皮厚的类型。

    作为一名律师,于乐始终不愿意去做这些事情。他认为:司法若是不公正,每个人都有可能面临权利被侵犯,而正义无法得以伸张的困境。

    构筑道德的防线,坚守法律的底线,这是于乐理想化的执业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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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维律所共有六名律师,不大也不算小。

    走进律所,于乐先跟前台小姑娘打了声招呼,然后到律所主任王章办公室报了个到。

    王章是于乐的师兄,比于乐早毕业了六年,算是在社会上打拼多年。

    不同于于乐的“固执”,王章为人灵活有手腕,和法院、检察院的关系处的非常好。

    记得于乐刚进四维律所做实习律师,王章请所内的几个律师吃饭,因为师兄弟的关系,就叫上于乐作陪。

    吃到一半,王章的手机响了。

    接听完电话后,他叮嘱于乐代他招呼,而他却匆忙离开了。

    次日,于乐问他是不是家里有急事。

    王章摇头道:“家里能有什么急事。区法院的张法官打电话让我去买单。”

    于乐惊讶地问道:“这也可以?”

    王章嗤笑道:“你呀,脑子太死板!现在是什么社会,你以为法治靠喊几句口号就能实现了?大错特错!”

    于乐不解道:“法官不怕你去告他么?”

    王章没好气地说道:“告?为什么要告他?不管这个法官会不会为你枉法判决,只要他在法院,你就有一定的便利条件。

    打听案件的立案情况、案件的进展和证据、以及法院内部对案件审议的结果等情况,他一般都会告诉你。

    对于他而言,这些都属于工作便利,告诉律师又构不成违法犯罪,可以说是提供律师便利,而自己则得到实惠。这些都属于法外人情。

    若是你去告他,且不说可能给予法官的处理结果,你自己的名声就先臭了。以后再跟法官打交道,谁还会理你?”

    于乐默然。

    法外无过乎人情,尤其是在华夏,这种问题更加突出。

    你想让法官和检察官像道德楷模一样,不食人间烟火,那可能么?既然是人,就有人的欲望和弱点。

    后来,于乐经常跟着王章四处跑案子,跟法官和检察官打交道多了,也就释然了。

    这两种职业,都是表面光鲜,而内里寒酸。

    像民事审判庭的一名普通法官,一年审结近三百件案子,若无行政职级,全年的工资和福利加起来不足十万元。

    而律师呢,若是大的经济案件,保底至少都得十万元。若是刑事案件,二万元以下的案子,除非是熟人脸面抹不开,或者是混的差的律师才会去接。

    有时候,几个律师在一起聊天,谈起法官的办案数量,那是羡慕的不得了。

    一位律师开玩笑道:“若是我一年有这么多的案件量,干个五六年,我就可以坐享其成了。”

    另一位律师笑道:“给你开法官的薪水,你还愿意干这么多案子么?”

    那位律师答道:“除非我有病,否则,谁那样干谁傻!”

    第三位律师摇头道:“所以,法官和检察官大都跳槽当律师了。以后,法院和检察院估计要从律所招人了。”

    第四位律师问道:“若是招律师去法检,你愿意去么?”

    第三位律师笑道:“期限三年还可以尝试。毕竟,出来之后,资源和人脉都不同以往了。”

    其他律师都笑了。

    是啊,按照目前的公务员工资水准,想要让律师踏踏实实地去做一辈子的法官和检察官,那简直是开玩笑。

    他们之所以愿意去,是冲着法院和检察院的人脉资源。

    镀几年金,多结交一些法检系统内有身份的官员朋友,比他多干几年律师,效果好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