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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一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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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池,御手洗一族年轻的领袖就要现身了。

    飞天妖比任何人都要期待,他不允许有人接近枯井。因为他知道枯井才是连接天池与地池的通道。“谁要是坏了我的好事,我将碎他身躯万段。”

    呼!

    妖风滚滚,绕着枯井旋转,呜呜呜,仿佛有万千巨妖在仰天咆哮。

    飞天女一族,女子为尊。而飞天妖能以一介汉子之身在族中取得很高的地位,除了技术好与姬姬大之外,他的武学修为同样了得。因为修炼了妖族圣典,所以飞天妖才会更像是大妖,而非人类。

    嗤!嗤!

    蓦地,飞天妖的两只眼睛都红了,并且射出两道红色的细电,像是毒蛇,蜿蜒而出,冲向那口枯井。“御手洗,你还在等什么,出来见我。我就在这里,吾名飞天妖。”

    笔马温冷笑不已,他大手一挥,摄来一卷画布,呼喇,他将画布抖开,画布之上的无数符号飞射而出,密集如雨点,贯穿虚空。蓬!蓬!两道红色的细电都被古怪的符号给撞成了齑粉。“哪怕是你飞天妖,也不能阻挠吾主的到来。”笔马温忽然跪了下去,对着井口跪下。因为御手洗的气息越来越浑厚,简直就像是站在笔马温面前。

    “啊啊,这就是御手洗大人甜美的基老气息。”笔马温喜道。

    其实,御手洗的取向一直是个谜,没人知道。仰慕他的汉子认为他是基老,喜欢他的女人则当他是风度翩翩的公子,仿佛是画中走出来的,如同美玉,不经雕琢,已是人间绝色。

    “你这只没用的三足乌鸦。”忽地,臂鸽蚌吼道,“连一点小事都做不到。”

    呱!蓦然间,白色的三足乌鸦大叫,它自然不满,因为它对付苟太阳,就等同于在帮臂鸽蚌了,虽然是间接的,可毕竟是有恩于臂鸽蚌。“人类是这么无耻,想不到器灵也是,都是一丘之貉。”三足乌鸦冷笑道。

    蓬嗤!血水迸飙,三足乌鸦仅存的那只爪子也被一道寒光斩碎了。

    “乌小白,再次向我跪下,我还能饶你这次。记住,我只会给你三次机会,次数够了,我想救你都不能。因为规矩就是规矩,你是弱者,所以只能遵循。”苟太阳冷笑道。

    啪的一声,苟太阳的右臂挥出,同时右手张开,拍向被白色火焰给包裹的太阳之盾。嗤嗤嗤,数十万道白芒迸射,冲天而去。而太阳之盾重新回到了苟太阳的手中。“我已经剁碎你一只爪子,同时拍烂另外两只爪子。”苟太阳哼道,“乌小白,认命吧,你只能做我笼子里的鸟,我打开笼子,让你飞出去,你才能展翅。”

    之前,白色的三足乌鸦,它自断两只爪子,化为火焰,包住太阳之盾,熊熊燃烧。乌小白本以为能烧化或者毁掉盾牌。可是它多想了,太阳之盾健在,别说是烧毁了,就是一点烧伤的痕迹都看不到,就像是崭新的。

    乌小白,因为生来就是白色的三足乌鸦,所以才被苟太阳相中了,物以稀为贵,乌鸦亦然。

    呼!

    乌小白的那对翅膀陡然张开,并且拍动,无数火焰滚滚而出,犹如连成片的火山,撞向了太阳之盾的器灵。“你休想奴役我,更别说是命令我了。我是天生的异种,理应成为这片天地的主宰,你也得向我屈膝下跪。”白色的三足乌鸦咆哮道。

    不但不跪,乌小白还让苟太阳下跪,只因为它够狂。

    好!臂鸽蚌喜道,你们继续撕比下去,一定要分出生死来。

    胜利之枪的枪身变得破烂无比,枪头也熔化了,这让臂鸽蚌很头疼。“这老狗的狗头好烦,为何总是盯着我不放。”

    砰。

    臂鸽蚌自断一条手臂,与犬龙的狗头相撞,登时,光浪迸爆,天空都为之一幌。然而狗头尚在,别说是毁了,就连狗牙都没磕掉。结实的让人无语啊。“靠。”臂鸽蚌怒道。“苟太阳那厮究竟是怎样做到的,居然能杀掉这只老狗。”

    如今,地池还活着的犬龙近乎绝迹。而苟太阳竟能找出一头活着并且苍老的犬龙,而且斩去了它的生机,带走了它的狗头,着实让人惊叹。臂鸽蚌并不认为他也能做到,因为犬龙对太阳之盾、胜利长枪以及它们的器灵具有天生的压制作用。

    嗷呜。犬龙的狗头大叫一声,再次冲了上来,它还没放弃,非要咬死臂鸽蚌不可。

    “你有病是吧。”臂鸽蚌怒道,“又不是我杀掉的你,有本事去咬苟太阳,他才是杀害你的真凶。狗就是狗,一点脑子都没有。”

    哗啦。一团清水将臂鸽蚌的鲜肉给覆盖了,而在清水之中还有两片贝壳,贝壳是彩色的,绚丽无比。

    之前,保护臂鸽蚌鲜肉的是蚌壳,这次,他决定换一下盔甲,故而改成了彩贝。

    腾!

    犬龙的狗头像是滚动的石头,怨气冲霄,并且犬吠不已,像是有无数疯狗在吼叫,声浪迸扫四方。

    哗!

    覆盖着彩色贝壳以及臂鸽蚌鲜肉的清水,陡然炸开,被那颗狗头释放的怨气冲散了。

    嗤嗤嗤,怨气还聚在贝壳之上,不断腐蚀它们,让贝壳的颜色陡然退去,像是掉色。“可恶。”臂鸽蚌不甘道。“都到这种地步了,我不能放弃。”

    啪的一下,两扇贝壳还是将臂鸽蚌的鲜肉给裹了起来,成了它的铠甲。

    “先逃走再说,老狗的狗头不好对付。”

    臂鸽蚌居然向枯井那边遁去。

    而胜利之枪也被一团清水给卷走了,急追而去,不愿和臂鸽蚌分开。现在,除了器灵,再没有谁能保护长枪了,所以它本能的去追赶器灵。

    嗷。

    犬龙的狗头大笑,“你终究是逃了,没用的东西,不敢与我正面相杀。像你这样的器灵,还想背叛我犬龙一族,不知道妄想两个字是怎么写的吗。”

    此时,这颗狗头还不知它已经被苟太阳斩去了狗头,还当自己是高高在上的大狗,能够随意使唤胜利长枪与太阳之盾,至于两件圣器的器灵更不值得一提了,一个狗爪就能拍死的存在啊。

    “喜滋滋。”犬龙的狗头在后面追赶胜利之枪与臂鸽蚌。“别跑,让我咬碎你们。”

    我又不傻,为甚不逃,等着被你咬。臂鸽蚌奔逃的速度更快了,而连带着,胜利之枪也如同闪电,飚射而出,在它后面,电光迸滚,如同长龙。

    当是时,笔马温跪在地上,他明显能感觉到弱者的气息迅速向他接近。“该死的器灵,你是多么卑微的蝼蚁,居然向如此近距离的瞻仰吾主的尊荣。”笔马温怒吼如雷。

    呼!

    笔马温转过身来,同时扔出画布,画布陡然而起,飞射而出,它长超过千丈,宽五百丈,黑压压而至,铺天盖地,并且在画布上还有很多困兽,它们都是被笔马温拘来的,没有他的命令,绝不能逃走。

    “你们的运气不错,因为我现在的心情很好。”笔马温道,“所以散开吧。”

    嗡!

    画布之上的封印陡然裂开,那些道禁制之力像是被烈焰焚烧的朽木,再不能发挥任何作用,登时散尽。

    “自由了。”

    “我们自由了。”

    “笔马温那该死的杂役,居然困住我们那么久,这才想放我们离去。算他有些眼色。”

    “不管他,我们都饿坏了,先去抓几个活人来吃吃。”

    画布之中的困兽,腾!腾!腾!腾!化为一道道戾气十足的长流,奔啸而出,冲向了臂鸽蚌以及胜利之枪。

    犬龙的狗头也能感受到来自前方的恐怖气息,“汪去。”这颗狗头吼道,“臂鸽蚌,你究竟是有多不受欢迎啊,大家都想吃掉你。与其被它们吃掉,还不如早些成为我的食物。”

    嗷呜一声,狗头再次加速,不愿落后,而它脑袋上的怨气更是一圈圈荡开,像是同心圆,飞旋而出,很快就追上了胜利之枪,并将保护枪身的那团清水给冲散了。

    当!当!当当当!怨气劈在枪身之上,犹如金铁相撞,声音响彻起来,传遍数万丈方圆。

    而胜利之枪每被怨气撞一次,臂鸽蚌就会吐一口血,因为它是器灵,长枪的器灵,而且它们都遭到了重创,谁也不能离开谁。

    “我难道只能认命了?”臂鸽蚌急道。

    崩!

    倏尔,胜利之枪的枪身,有一截被撞碎了,化为金属碎屑,而且碎屑比泥尘还微小,无法做到与光同尘。

    “啊。”臂鸽蚌的鸽子头都快炸开了,眼睛也瞎了一只。“不,你不能这样追杀我。”臂鸽蚌怒火攻心。

    刷。

    一道剑气斩了过来,掠过臂鸽蚌的鸽子头,向它后面疾驰而去。当的一声,胜利之枪被剑气撞了一下,又断了一截。

    好在剑气并不是冲着长枪而去的,而是劈向后面的怨气。

    蓬!蓬!蓬!炸声不绝,犬龙狗头释放的怨气都被忽然而至的这道剑气给斩去了。

    嘶。

    犬龙的狗头惊道,恐怖如斯啊,这道剑气居然如此恐怖,是哪位大能发出去的,我不是对手,不应与大能为敌。

    几乎是凭借本能,狗头转了过去,飞逃而出。

    刷!

    又有一道淡红色的剑气跃过苍穹,似断似续,可又去势如电。将犬龙狗头上所覆盖的怨气都给削去了。

    怨气尽除,这颗狗头也变得安静多了。狗眼忽然清澈起来,并且想起了之前的事,包括它的本体被苟太阳杀了这件事。“什么啊,死了,我原来已经死了,那现在又是怎回事,只有一颗狗头还活着?”

    “不要疑惑。”剑气之中,一道声音贯入犬龙的狗头之中。“你大约不知道我是谁,让我先向你介绍一下自己。我来自天池,是御手一族的人,并且还执掌相思剑与红豆剑。”

    锵!锵!

    两柄长剑陡然射出,彻底挣离出去,飞向枯井。因为御手洗来了,他才是两柄剑的主人,亦是御手一族年轻的领袖,气质出众,犹如莲中之仙,踏水而来。

    “吾主啊。”

    笔马温大喜。同时磕头,砰砰砰,将脑袋都磕出血来了,还他还不想停下来,仿佛这样做才能表达他对御手洗的尊敬之情。

    “你我如同挚友。”御手洗道,“所以起来吧,笔马温。”

    一股很轻的力量,像是寒冬里的那缕阳光,让笔马温那颗冰冷的心都感到了温暖。也只有御手洗才能融化他那颗寒冷如坚冰的芳心。

    “是,吾主。”笔马温狂喜道,这才缓缓站起,以示尊敬。

    刷!刷!红豆剑与相思剑都飞到了御手洗身边,像是小狗遇到了主人,亲昵无比。

    “啊啊,这才是御手洗大人,不管是谁都喜欢他。”笔马温心道。当年,他就是远远瞥了一眼御手洗,就知道此生将为他所用。

    可等了很久,御手洗才联系笔马温,让他动手,杀掉奴役他的主人,也就是飞天女一族的人。

    为了御手洗,别说是杀掉一个小部落的人了,就是去杀飞天女一族的无上主母,笔马温明知不敌,也会欣然前往。

    毕竟士为知己死。

    而御手洗就是笔马温的伯乐,知己,以及爱慕之人。

    当是时,笔马温看着御手洗,就像是在盯着一块美玉,还是世间最美的玉。

    “别这样盯着我看。”御手洗笑道,“我们之间又没有什么秘密,而且相互见过对方的大姬姬了。”

    果然,吾主是基老,笔马温暗道,哼,那些不知死活的女人,非要缠着吾主,我会替御手洗大人将她们都给解决掉。

    如是,笔马温对御手洗的爱慕之情又加重了。

    而御手洗竟是对此见怪不怪,好像是见多了这种事,已经习惯,再无任何惊奇之处。

    “哈哈哈,御手洗,我终于见到你了。”眼睛闪烁着红光,飞天妖大笑而来,“我等你一段时间了。不,应该说我等你好久了,终于见到了你本人。”

    “见到了如何,见不到又如何。”御手洗道。“这位朋友,你应该有大好前途的,不如放过我笔马温,他是我的朋友。”

    “你在说笑吗!”飞天妖怒道,“一个七等杂役,居然敢弑主,这等重罪,我飞天女一族任何人都不能坐视不管。笔马温必须死,你来了也不能救他。”

    “飞天妖!”笔马温吼道,“你怎么敢这样对御手洗大人说话。注意你的言辞,吾族亲身而至,可不是为了一点点小事而来的。他有天大的事情要做,你让开,不得阻挠吾主。”

    “呵呵,这就是狗仗人势吗。”飞天妖道,“因为御手洗来了,笔马温你才敢这样对我说话,你的心气与骄傲何在。”

    呼!

    一颗狗头真的飞了过来,却是犬龙的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