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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到底是在什么地方?”风云站立不稳,坐进了水里,连脱手落入海中的牡蛎都忘记了,却依旧死死盯着空中蜿蜒飞舞的巨龙。
随着巨龙最后一节尾巴飞入云端,掩去了身影,太阳全部升到了海岸线之上,宣告了一个白昼的开始。
温暖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总算为他的身躯带来了一丝温暖,游过他脚背的鱼儿让他终于回过神来。
连滚带爬的跑回海滩上,他惊恐的瘫坐在海滩上,喃喃自语说道:“我一定是在做梦,不行,我要快点醒来才行,明天就开学了,我要报道,我要上学,我要分配宿舍……快醒来啊!快给我醒来!”风云咬牙切齿的狠狠掐了一下大腿。一声惨叫过后,他不可置信的看着大腿上的红肿,半晌才茫然的看向四周,绝望的大喊道:“是谁把我弄来的?出来啊!我要回家!我给你们钱还不行吗?”
可是,除了天空中一群觅食的海鸥,没人回答他的问题。
森林深处一声巨大的兽吼将他的脑袋拽了回去,惊恐的看向昨晚藏身了一晚的森林,风云哆嗦的爬起身来,看了一会,却没了再回去的勇气。
突然,他大声笑了起来,叉着腰冲着四周喊道:“别藏了!我知道了,你们一定是个整人的节目对吧?投影技术做的不错嘛!别闹了!快出来吧!你们都穿帮了!”喊了半天,依旧没人理他,他强笑着说道:“我倒要看你们还能耍什么花样!”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风云索性不管其他,先填饱肚子再说。刚才只顾着找虾,没发现这片海滩上礁石下面长着不少牡蛎、鲍鱼之类的海产。鲍鱼粘得太牢,抠不下来,风云就捡了好几个牡蛎回到岸上,大声冲空气喊道:“你们该不会把我弄到加拿大来了吧?我看新闻说加拿大牡蛎泛滥成灾了,是不是就在这啊?”生蚝和牡蛎是一个东西,只不过叫法不同而已,南方比较习惯叫生蚝。
他找了个大点的石头,用力砸着牡蛎壳。跟石头外表相似的牡蛎壳也有着和石头差不多的硬度,砸了十几下才砸开,里面的肉都被砸得有些烂了,但饥饿的风云管不了那么多了,抠出牡蛎肉来,捧到海水里涮了涮,就带着海水送入口中,用牙齿轻轻一碰,肥嫩的牡蛎肉就像奶油般被咬开,微微咀嚼两下,咽下肚去。
“爽!”没有丝毫腥味的肥美牡蛎肉吃起来让人上瘾,又砸开三个吃了,第四个风云砸出了经验,砸出一个比较完美的牡蛎来,只砸开了上半壳,下半个壳完好无损。他端着生蚝冲空无一人的海滩喊道:“各位观众,现在我来为大家演示牡蛎的正宗吃法,首先把牡蛎清洗干净,然后什么都不加,只加一点淡海水,直接吃……呜……真好吃……”
连吃了五六个牡蛎,风云感觉自己已经吃饱了,就跑回了海滩和森林交接处的小半截沙滩上,坐了下来。
左右看了下,风云百无聊赖的喊着:“我说,差不多就得了,我节目也给你们演了,还想怎么样?要不这样,你们想让我干吗,直接跟我当面说好不好?”
同样是一片寂静,风云的心一点点沉入谷底,终于,他实在忍不下去了,跳起身来,大声咒骂着:“有人在吗?出来啊!我操你妈的给我出来啊!我警告你别想耍我!出来!!”
站在沙滩上吼了半天,嗓子都喊哑了,照例是无人回答,风云无力的瘫坐回了沙滩上,口中仍在喃喃说着:“出来……出来啊……”或许是刚才吃生蚝喝多了海水,他现在感觉口干舌燥,咽口吐沫都费劲,很想喝一口淡水。
回头看了眼时不时响起一声咆哮的森林,风云扶着膝盖站起身来,嘟囔说道:“你们别想吓唬老子,把我当楚门,我倒要看看你们能搭多大个摄影棚!”
舔了舔嘴唇,他回头看了看天空中巨龙消失的方向,一个刚才就已经萌芽的想法让他对再次走进森林有种莫名的恐惧,好像进去后,就会走入一个无法苏醒过来的梦中一般。
但是他已经受够了从昨晚到现在发生的一切,一刻也不想呆在这里了,从地上捡起一段枯枝,用力捏了捏,仿佛在给自己鼓劲一般,风云一咬牙,义无反顾的走入了森林当中。只不过,他不知道的是,在命运的安排下,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他注定要走向那段精彩而又辉煌的人生。
沿着刚才出来的路,他又回到了昨晚栖身的树洞前。那只野鸡已经不知所踪,树洞中空空如也,只剩下一摊被压碎的蛋壳。
从斑驳的树叶缝隙中辨认了下太阳的方位,风云大致判断了下方向,他是背对着大海朝偏西北方而去的。拄着枯枝做的简陋拐杖,他越过树洞,继续向前走着。
白天的森林比夜间更加的生机盎然,也更加危机四伏。无数在夜间休眠的蠃鳞毛羽昆都活跃了起来。地上的蚂蚁和各类甲虫沿着看不见的路线各自行进,不同的鸟鸣声充斥在头顶的树叶间,风云发誓,他这辈子都没听过这么多鸟一起叫唤,真的会吵死人。
森林法则第一条:走路一定要注意脚下!这是风云在拔掉脚心中第三根扎入肉中的木刺后得出的结论,如果现在给他一双鞋,他愿意花掉一半的积蓄。而如果现在能给他一条裤衩,他愿意花掉全部的积蓄!
走了没五里路,风云就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蛋都快被磨破了的感觉。习惯了被绵软内裤包裹着的蛋蛋,毫无防护措施的暴露在空气中,随着步伐甩荡在双腿内侧,被粗糙的腿部肌肤磨蹭得已经泛红了,风云不得不用一只手护着脆弱的蛋蛋,一边保持着微微的罗圈腿继续行走,而这样的姿势也大大减缓了他的速度。
森林法则第二条:走路一定不能只注意脚下!这是在一条滑腻的花斑蛇从头顶树枝上滑落到风云脖子上,一蹦三尺高的他抓住花斑蛇的尾巴甩飞出去,好险没有咬到他的时候,得出的结论。
蛇向来是风云最怕的动物,没有之一,他不怕蜘蛛、不怕蜈蚣、不怕蝎子,可唯独就怕蛇,是来自内心深处,源自于灵魂的反感。
花斑蛇落地后,迅速以他无法做到的姿势蜿蜒游走,风云不理解蛇为什么扭来扭去就能够行动,委实怪异,或许,这就是他讨厌蛇的原因之一吧?
刚进入森林时的勇气仿佛随着刚才被惊出的一身冷汗流逝了大半,此刻的风云有些犹豫,到底是该继续前进,还是原地等待救援。
低头看了下,风云一秒钟就拿定了主意,他浑身上下只剩下毛了,不继续走,留在这里等死吗?
直起身子,风云继续捂好蛋蛋,拄着拐杖向前走去。
森林中的前行不像平时走路那么简单,为了避免迷路,他需要确定一个方向来尽可能的走直线,路途中需要不停的用拐杖敲打驱逐隐藏的野兽毒虫,还要不停翻越这些参天大树粗大的根系,爬高上低的又走了将近十公里,风云不得不坐在一截树根上喘口气了。
早上吃的那些生蚝已经消化的差不多了,腹中又有饥饿感传来,这些都是次要,对淡水的渴望才是占据风云继续解决的问题。
不知为何,越往西北方向前行,气温就越发得高了起来,原本就焦渴难当的风云现在感觉喉咙口都在灼烧,每吞咽一次口水都像是在欺骗自己,根本没有口水可吞,只有干灼的食道蠕动着。
风云一边恢复着体力,一边打量着森林中的植物种类,明明是海边的森林,怎么连个什么椰子树之类的都没有呢?人家电影里流落到不知名的荒岛或者大陆上,都会有椰子汁喝的呀!怎么到自己这里,就变成乔木林了呢?
越往前走,地势就越高起来,而且不时会有山石陡坡需要翻越,难道继续走下去,还要爬山不成?
突然,一抹鲜红色进入了他的眼帘,定睛看去,却是一个坡地洼部的一丛野草莓,指甲盖大小的鲜红果实点缀在翠绿的叶片当中,单只是看一眼,风云的口水就分泌出来了。
跳起身来,风云捂着蛋蛋向野草莓跑去,突然,头顶风声呼啸,只来得及抬头看去,一抹黑影闪过,梆的一声,他只觉脑壳被个硬邦邦的东西砸了个正着,哎呦一声,就翻滚在了地上。
忍着头顶的疼痛,风云抬眼瞧去,却见一个丑陋诡异的家伙正站在山石顶部,手中抓着个野果,冲他呲牙恐吓着:“咿嘿嘿嘿!”
“我靠!卢本伟?”风云大叫一声,惊愕的转身爬起向后跑去,头顶风声呼啸,他一低头,一个野果从他头顶飞过,砸到前面的树干上,弹起后朝前滚了几下,落在了地上。
惊恐的回头看了一眼,“卢本伟”并没有追上来,只是站在枝头冷冷的看着他,亮出獠牙来冲他怒吼:“咿嘿嘿嘿!”
风云停下脚步,喘着粗气,看着它惊疑不定。话说这家伙不是生活在非洲的吗?怎么跑来这里了?
风云认识这家伙,它学名叫鬼脸狒狒,是最大的猴科灵长类动物。不得不说,它叫鬼脸还真是贴切,因为长得是真**丑!它的头大而长,鼻骨两侧各有1块骨质突起,其上有纵向排列的脊状突起,其间为沟,外被绿色皮肤,脊间鲜红色。每侧约有6条主要的沟,其红色部分伸延到鼻骨和吻部周围,这种色彩鲜艳的特殊图案形似鬼怪,因而也被人称为山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