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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初级体术

作者:挺大个脑袋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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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埋葬好王越,风云回到了木屋,打量着略为破败的屋顶。

    短时间内是回不去了,这几间木屋就是他的容身之所了,自然要好好修缮打扫一番。

    天色已经渐渐黑了下来,今天是顾不上了,先烧水做饭是正经。

    身上黏糊糊的很是难受,他现在需要的是淡水。王越留下的地图上标注着,就在山谷东面脚下,就有一个山泉出水口。

    回到木屋里,用扁担挑着两个木桶,风云沉默的朝地图上标注的水源走去。

    山谷中花期正好,种种鲜花吐露芬芳,微风拂过,片片梨花瓣飘落在风云发间桶中。

    越过两颗盛开着洁白花瓣的梨树,一片荒草丛生的水田突兀出现。不远处一汪潺潺清泉咕噜噜的吐着甘冽的清水,汇聚在一方小水潭中,再经由一条水渠流入水田中。

    常年不息的泉水清澈无比,甚至可以看到潭底的石子。水至清则无鱼,潭水中干净透明,并无任何鱼虾游弋。风云趴下身去,先咕嘟嘟灌了个水饱,才跑到水渠旁撩水洗起身上的泥污来。

    水潭中的水流动并不急,排污能力不强,要是弄脏了晚上可就没水吃了。

    在水渠中把木桶清洗干净,从水潭里打满两桶水挑回木屋,天色已经彻底黑下来了。

    用一桶水把灶台和锅盖清洗干净,烧了锅开水,风云把青铜菜刀取了过来,丢到锅中煮了个通透。王越不知道用什么油保存的青铜器具,即便放了几十年,用开水一烫煮,香气四溢,让人食指大动。

    不过风云依旧没敢多闻,生怕藏了这么久的油变质产生什么有毒物质。

    青铜是后世的说法,是因为青铜氧化后铜锈的颜色是青绿色,但在刚炼制出来的时候都是金黄色的。因此,王越留下的这些器具也可以称作金器或者铜器。

    用长树枝把青铜菜刀勾出来,刀身上的油渍已经化到了水里,通体已经恢复了金黄色,刀把上有简单的花纹,更显得古朴精美。

    将锅中的废水倒掉,重新刷锅烧水,风云从山魈那里抢来一条鹿腿,准备煮点肉汤喝。

    小罐子里的盐巴虽然看起来没有变质,但风云还是决定用自己带来的盐。

    鹿仔肉很嫩,铜菜刀也很锋利,切起鹿肉来丝毫没有滞涩感,轻轻一拉就变成了肉片。

    把王越留下的稻米种拿了过来,风云小心翼翼的从里面捏起一撮,放入锅中。虽然稻种珍贵,只有这么一包,但他好久没有尝过大米的味道了,吃一点点尝尝味道也不打紧。

    把鹿肉切成小丁,扔进锅中,又切了两片生姜丢进去,没一会儿,肉汤就煮好了。

    以前风云挺喜欢吃烧烤来着,但是现在看到烧烤就烦,反而格外偏爱鱼汤肉粥这些个汤汤水水的,或许是人的眼中只看得到他们没有的东西吧!

    煮了半锅肉汤,风云用自己的陶碗盛了一大碗,剩下的都倒进陶缸里,端给山魈去了。

    鹿肉丁很嫩,甚至感觉不到稍粗点的肉质纤维,用家里小区门口的买买提大叔的话来说就是没结婚的鹿娃子肉就是好吃。

    山魈仿佛激活了吃货本能一般,把陶缸里的肉汤喝了个干净,还没吃饱,跟在他身后哼唧叫唤,风云没办法,只能把剩下的鹿肉也片成小片,放在陶锅里给它煎了个半熟,总算把它打发走了。

    愁眉苦脸的托着腮帮子看着狼吞虎咽的山魈,风云已经能看到他吃成一只肥狒狒连兔子都逮不住的样子了。

    原本以为一只鹿仔起码能吃两天,谁知道自己只捞到半条后腿,还搭进去半只兔子。

    “养不起啊!”风云叹了口气说道,山魈吃完了肉,敲着陶缸叫唤,还想要,风云黑着脸怒骂道:“没了!想吃再去打猎去!”

    山魈不信的伸头看了眼灶台上被剃得干干净净的骨架,才咂着嘴跑回草棚底下睡觉去了。

    风云只是色厉内荏而已,鹿仔本来就是山魈打回来的,他才是蹭肉吃的那个,见它回去睡觉,风云这才松了口气。

    就当收个加工费了,风云这样告诉自己,小心翼翼的关上门,风云把鹿仔骨丢入锅中,添水烧了起来。骨头是熬汤的好材料,眼巴前生活艰难,什么都不能浪费啊!

    灶台添的柴火是从库房屋外墙角下找到的一堆干柴里拿的,添了两根大家伙进去,让它们慢慢燃烧,盖上锅盖,风云拍拍手,走出门来。

    屋里那张床上睡过死人,风云心中多少还是有些膈应,明天把那床劈了当柴火,改天再重新给自己打一个得了。

    从打鼾的山魈身下扯出几把干草铺在地上,风云在一旁躺了下来。

    今天一天发生的事太多,风云身心俱疲,但却一点睡意都没有,枕着胳膊,愣愣的看着天空。这个时空中唯一让风云喜欢的,就是这片干净透彻,绝美的星空了。

    有句老话说过,生活就像强奸,既然不能反抗,就要学着享受。一时半会是回不去了,风云并无能力改变什么,只能尽量让自己生活得好一点,慢慢图谋机会。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风云挥拳一喊,睡梦中的山魈一哆嗦,鼾声一停,片刻又响了起来。

    在山谷中乱跑了一天的小白不知从哪里滴滴哒哒的跑了回来,风云起身一把把它抱了过来,搂着它躺了下来。

    小白本想挣扎,但感觉到背后的湿润后,在心中叹了口气,它也垂下头,认命也似的趴了下来。

    一夜无话。

    清晨的太阳从薄雾间洒下千丝万缕的金光,一缕阳光慢慢移上风云的脸,照射得他口中流下的口水晶莹剔透。

    风云流着口水傻笑着,此刻的他正在做一个美梦,梦中的他回到了原本的世界中,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了一本网络小说,销售火爆,他也成了名人,迎娶了白富美,走向了人生巅峰。

    可是,就在和白富美拜堂成亲,走入洞房的一刻,他却被叽叽喳喳的燕子吵醒了。

    怒气冲冲的翻身坐起,风云指着房檐上的一排燕子窝怒骂道:“烦不烦呐!叫叫叫!叫你大爷!信不信我给你们全捅下来做燕窝粥!”

    燕子窝中的小鸟们才不管他,张着嫩黄的嘴叫得更是欢快。

    风云叹了口气,擦了擦嘴角的口水,爬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嚷嚷道:“起床起床!”

    就着昨天桶里剩下的水洗了把脸,风云元气满满的在屋前的空地上做起了广播体操。

    “一二三四,二二三四,换个姿势,再来一次!”

    风云给自己配着音,活动着身体。

    “激活生存技能初级体术(Ⅲ)LV1,可缓慢提升使用者身体基础属性。”

    “我靠!这都行?”一套像是广播体操似的锻炼方法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使用者首次激活Ⅲ阶技能,系统开始进行第一次升级。”

    “升级?怎么升啊?”风云有些紧张,系统却依旧没有任何回答。

    “靠!没有问答器真麻烦。”风云看了看左手,经过这么长时间,问答器的充电进度条才涨了百分之六十多,估计还得十来天才能充满。

    风云尝试了下基本的功能,基础属性评测分数、各项技能,成长值等数据还是能够查看的到,想来是后台更新升级的,风云略微放下心来。

    系统说初级体术能缓慢提升基础属性,风云看了看属性总览,却并没有发现数值的变化。

    应该是做的少了,它说是缓慢提升,多做几次应该才会有效果,风云如此判断。

    又做了四遍,风云才看到属性加了0.1,确实够缓慢的,不过好在是每项都加0.1,加起来也快赶得上一次成长值的升级了,Ⅲ阶技能还是有它的强大之处的。

    山魈和小白都不见了踪影,想来是觅食去了。回到屋内灶前,灶台里的余烬尚存,掀开锅盖,锅里淡白色的骨头汤还带着余温,散发着扑鼻的浓香。

    用陶碗盛出一碗来吸溜吸溜的喝着,煮得酥烂散架的骨头上还残留着肉丝和筋膜。风云捏着骨头啃了个干净,又敲开骨头吮吸着浓香的骨油,把一锅香浓的肉汤喝了个干净,才舒畅的打了个嗝,坐在门前台阶上休息起来。

    清晨的台阶石板有点凉,风云把鹿皮垫在了屁股下面。

    今天还有的忙,得把王越那床弄出来烧了;屋里长的杂草和蛛网什么的也要打扫干净;今天要用的水也要去打回来,水缸也要洗干净;屋顶破的洞暂时不用修,但下雨的时候也是个问题,得弄个什么接水的容器备用……

    不过最重要的是要去把两块田地收拾出来,这会的天气像是快到夏天了,现在把种子种下去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长。

    妈的,小说不能信,那些个穿越的回到古代不是当皇帝就是当太子,老子穿过来就种地,真是日了狗了……

    风云扶着膝盖站起身来,从工具盒中把铜斧取了出来,用鹿皮擦了擦斧柄上的油,扛在肩头,朝里屋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