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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器什么的都到位了,齐源和应芊芊的事,林岐就没怎么去关心了。倒是郑二少,时不时地在手机上刷屏,咨询他一些问题,透露出来的蛛丝马迹让林岐知道了后面发生的事情。
因为余美用法器算计齐源,这等同于就撕破了脸皮,齐源拿了千年桃木剑以后,也不跟她客气,直接带上一群人把余美给围了,然后让自家发小捏着黄符带着女友待在外面围观,自己则是直接跟余美干架起来。
余美其实也就是个普通的女生,但也许祖上还是曾经有钱过的,手里的镜子法器,就是一代代传下来的。
当然,这镜子本来也只被他们家当成一件普通老物件留着,等余美长大了,就被她爸在她十八岁的时候,打发给她做了生日礼物。而余美呢,本来是看不上这镜子的,要不是镜子还有一点是古董的希望,她早就把镜子扔掉了。后来一次不小心梳子刮破了余美的手指头,血滴在镜子上,就让她突然知道了镜子的用法,同时也激起了她的野心。
林岐知道这些的时候,表情有点微妙。
大部分的法器,都不需要滴血认主就可以用,只是用的时候威力大小因人而异而已。但是有一种跟自家气运紧密相连的传承法器,就需要有同血缘的人用鲜血激活,才能使用,而且除了用在保护家族和族人上以外,如果用来谋私利做坏事,那法器的威力是会下降的。
显然,这面镜子就是一件家族传承法器了,本来好几代都没供奉了,蕴养就不足,这突然被余美激活,接着就拿它不做好事儿,就算齐源不能拿镜子怎么样,估计到这一代结束后,镜子也该没用了。
也就是说,一开始余美在齐源面前刷存在感,只是想方设法想做小三,挖应芊芊墙角的,可惜墙角太硬挖不动,正好她激活镜子,野心立马膨胀起来,本来只在心里想着的“恶”,就在欲|望促使中,变成了现实实施——依靠男人算什么,干掉男人才是性价比最高啊!
当然了,什么法器,什么女鬼的话这都是不能作为证据的,哪怕齐源确定余美就是害死女友的人,可要想取证,凭借正常的法律制度解决掉余美,也压根不行。
所以啰,齐源不管那么多,就跟余美用另外一种方式解决了问题——什么证据,什么正常渠道,他是顾不上了。
根据郑二少的播报,他发小也是练过的,余美有法器罩着的时候,异常的力量让齐源*凡躯没办法,可一旦双方都有了法器,站在公平的环境里,余美那点本事就算不了什么。
齐源顺利用千年桃木剑刺破了那面法器镜子,余美没了法器镜子就像是拔了牙的老虎,本身跟一只猫也没啥区别。
最后,余美是满口诅咒地被齐源用桃木剑刺穿了心脏而死的,法器镜子也彻底碎成了一片片的。
女鬼应芊芊总算是放下了心,齐源为女友报了仇,总算了却一桩心事。
到这时,八卦也听完了,这俩人应该跟林岐更没关系了才对,但是一个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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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美是有家人的,但是她和家里的关系也很一般,齐源早就调查过,余美在家并不是独生女,而是下面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她家重男轻女得厉害,除了她爸爸和弟弟是甩手大爷以外,她妈妈,她还有她妹妹,都有做不完的事。不过呢,余美天生就自私自利,为了自己能过好一点,在她小时候就很会甩锅给她妈妈,等妹妹出生后,她也会想方设法占有妹妹的那一份资源。
大概也是因为家庭环境吧,余美除了想办法抠挖家里另外两个女人以外,自己也对名利充满了向往,尤其是富贵人家的生活,有钱有势的感觉,可以让她不顾一切去追寻——这是导致她后来种种行为的根源。在这样的根源下,余美上大学之后,自己想法子弄钱,很少跟家里联系,以至于现在她被齐源弄死了,她的家里也是不管不顾不问,等到学府发现不对劲给她家里打电话后,那边才不情不愿地来了个衰老的女人和一个暴躁的男人。
暴躁男人痛骂了学府和余美后,衰老女人唯唯诺诺地收走了余美的东西,然后他们就再也没在学府出现过了。
用非正常手段弄死余美后,齐源的表情也冷酷起来。他吩咐在暗中听他调派的齐家人,让他们收拾残局,把整件事彻底掩盖起来。
但是余美的家庭真是太一言难尽了,导致齐家人还没用上什么手段,事情就已经过去,没有任何麻烦。
余美生前再怎么恶毒,死后就跟尘埃一样,学府里的人以为她失踪了,可是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寻找她,家里人也认为她失踪了,却好像是甩了个包袱,又像是没了个物件,毫不在意。
应芊芊知道这一切后,忍不住叹了口气。
她仔细想了想,还是觉得余美这是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值得同情。
但是,应芊芊的运气也不怎么好。
在齐源收拾残局后,本来以为可以凭借寄身符来藏着女友,就这么跟女友过一辈子的,但是他到底还是嫩了点,对余美出手时露出了一点端倪,等他回家以后,就被一直关心他的父母给抓住了。
郑二少是这么给林岐留言的。
【店主救命!】
【我就是想问问啊,如果一个人的爱人死了,但是鬼魂还在,他还想跟爱人在一起,也有办法把爱人留下,可这时候事情被他爸妈发现了,他该怎么办比较好?】
林岐看到留言,觉得自己又无语了。
他是个神棍没错,可不负责解决家庭矛盾啊!这事儿问他有什么用?这个郑二少,是把他当垃圾桶倾诉了呢,还是把他看得太万能了?
思考了下,林岐还是挺负责任地用另一个角度说了下他的想法。
【人鬼殊途,人和鬼在一起,就算有法子让鬼魂长时间留下来,对鬼本身也不是一件好事。最好就是把鬼超度,让鬼可以去投胎过下辈子。这辈子的事,就别老惦记了。】
郑二少的反应很快。
【不超度行不行?对人有害处吗?】
林岐撇了撇嘴。
【用正确的办法养鬼对人是没害处的,但是如果鬼不被超度会错过投胎的机会,等人死了以后,鬼也很难再去投胎,只能做一辈子的孤魂野鬼。】
郑二少很会抓重点。
【养鬼的办法店主有吧?】
【人死了以后,店主可以帮鬼投胎吧?】
【店主店主,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怎么说服那人的爸妈啊!】
林岐默。
【有。】
【大概有。】
【爱孩子的父母,是不可能接受儿子跟鬼在一起的,要想解除里面的心结,只能让那个人自己解决,外人没办法。】
郑二少那边似乎是满足了。
【行,我就跟他说去!】
【店主大好人!谢谢店主!】
之后郑二少没再出现,林岐揉了揉额角。
郑二少现在对他这么个骚扰法,简直把他当成知心“网友”了,经常给他发好人卡,搞得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现在真是满身的圣光了……不过话说回来,估计过几天他又得两头跑。齐源那边说不定要找他,郑二少这边大概还要问他怎么养鬼怎么投胎之类的。
想到这里,他又突然觉得吧,他现在不止是满身圣光,圣光还是精分的。
事情也的确跟林岐想的一样。
在一个夜晚,本来被父母关着的齐源不知用了什么办法跑出来,带着寄身符和应芊芊一起,生生把在宿舍床上睡觉的林岐给叫起来了。
——当然,主要是帮凶应芊芊干的,所用方式“鬼吹气”,不过还没吹上林岐就自动感应到,起来了而已。
还是在小树林里,俩人一鬼就这么凑在了一起。
林岐:“……大半夜的,又什么事儿?”
应芊芊:“天师大人!求您帮帮忙!”
林岐:“……”
他就知道。
应芊芊语速特别快,迅速将自己的目的说明白了,就是她想要一直陪着齐源,两人就这么过一辈子,不想去投胎,也不想去阴间。
面对这两人,林岐扯了扯嘴角:“这事儿能做,不过……”
齐源急忙问:“不过什么?”
林岐上下扫了齐源一眼,吐出三句话来:“第一,人和鬼,是不能滚床单的,你能忍吗?第二,人和鬼是生不出孩子的,你们家能忍吗?第三,等你变成老头了,你女朋友还是那么年轻漂亮……好吧这个我知道,男人都希望自己老婆年年十八,貌美如花。”
应芊芊:“……”
齐源抽了抽嘴角。
——这位天师大人也太直白了!
不过,应芊芊也知道,林岐的话是大实话,她一开始被两人死后还能续缘的爱情冲昏了头脑,可现在却觉得,相爱容易,真想要相守一辈子,那就太难了。
现在他们年轻而相爱,可是等阿源更成熟了,想要孩子了,有需求……的时候,她又能怎么办呢?人心总是在变的,她相信现在的阿源对她一片真心,但她却不能不担心,等到许多年之后,阿源还能这样。
而且,如果仅仅只是变心,也没什么,她总归是享受过一段真挚的感情,她害怕的是,到了那个时候,她连跟阿源好聚好散都没法做到,阿源会对她产生恨意——这才真正让她感觉到了恐惧。
所谓越是在意,越是惧怕,是有缘由的。
如果在应芊芊死后变成女鬼,齐源的态度哪怕有一点不对,她都能够更理智地做出决定。偏偏齐源没有一个地方表现得不好,堪称是情深似海,那份爱意没有一点杂质,甚至做出了终身不娶人鬼相守的承诺,就让应芊芊彷徨了。
也许,应芊芊的内心深处也不是没有担忧的,然而一直自欺欺人。
现在当林岐将一切挑明,她就再也没办法逃避。
齐源是很了解应芊芊的,他只看应芊芊的眼神,就知道她在想什么。
但是少年人的爱情何其炽烈,怎么能因为未来压根没影儿的事情就这么放弃努力呢?所以他对提出这件事的林岐,也有点埋怨:“天师大人,您这不是给我添麻烦吗?”
林岐挑眉:“现实就是这样,你们不想清楚,到时候出问题来怨我怎么办?”
齐源默然。
他也知道,林岐没什么义务帮他们,甚至他们能找到这么个好说话的天师就已经是运气非常好了,所以,对方的疑虑也是有道理的。
但齐源还是说道:“我不会后悔的,就算后悔,也不会伤害芊芊,不会怪罪您。”他的态度很认真,“我现在想跟芊芊一辈子在一起,为了这个我可以付出任何代价……而且……”他又看向应芊芊,“如果我哪天后悔了,希望您可以帮助现在爱着芊芊的我,帮她投胎,忘记我。为了这个,我也愿意提前付出任何代价。”
应芊芊已经感动得泣不成声了。
林岐听他这么说,拉长了声音:“代价啊……”
应芊芊一听,陡然收住眼泪:“代价我也可以付的!天师大人,求您让我来付这个代价吧!”
齐源则是又说:“还是我来吧,不管什么代价我都……”
林岐木着脸看着这两人。
……他说了什么很要命的话吗?这两个人的表现怎么看起来像是他在逼良为娼似的?
摆摆手制止两个人的争抢,林岐无奈道:“我长得很像人贩子?”
齐源立刻闭嘴。
应芊芊赶紧摇头:“不是,只是……”
还是下意识的觉得这事儿不容易。
林岐叹口气:“行了,直接跟你们说吧,中间别打岔啊。”
齐源和应芊芊立马洗耳恭听。
林岐就说道:“一只鬼想要留在阳间,一般通过寄身符就可以做到日常居住。但是鬼到底不是阳间的东西,每次当鬼门开的时候,阴气太重的时候,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有时候还会走失。而且在阳间待的时间越长,待在寄身符里面的时间就要越多,不然很容易受到影响,失去神智变成厉鬼,或者是消失在阳光下。”
齐源面露紧张的神色。
林岐继续说:“所以,鬼想要在人间保持神智正常行动,通常要被人‘养着’才行,这种形式就是‘养鬼’。”
齐源立刻问道:“我可以养芊芊吗?”
林岐点点头:“最好还是天师来养,你要养也行,需要的工具和供奉都会比较多。”
齐源毫不犹豫:“这个没关系。”他才不放心让自己的女朋友被别人养,即使是信任的天师也不行。
林岐对这个没什么意见:“每一年要祭祀,需要定做鬼牌,需要签订鬼契。里面步骤很复杂,等做的时候慢慢再来。”他的语气淡淡的,“仪式不白做,一口价两百万,鬼牌算我奉送的,用百年槐木制作。”
齐源因为弄到过千年桃木剑,条件反射就来了一句:“千年的不行吗?”
林岐一扯嘴角:“就这么个新鬼还想用千年槐木附魂?也不怕被里面的阴气给撑死!”不过客户嘛,还是要好好对待的,“鬼牌可以换,等她适应了百年槐木后,你可以再找我买新的鬼牌。”
齐源放心了。
有东西就好,明码标价他是不怕的。
接着,林岐又说了些注意事项以及养鬼的细节等,最后他才慢条斯理地说道:“这些,都是建立在我愿意出手的前提下。而要我出手……”他慢吞吞地拿出了一张黄纸,“得先把这个为我服务的合同给签了。”
应芊芊一惊。
齐源急忙把合同接过来,就见那黄纸上毛笔字所写的,是一条类似于誓约一样的东西,人要把血滴在上面,鬼要将眼泪落在上头,然后誓约就达成了,人和鬼会受到誓约的束缚。
誓约服务的方向,当然是林岐,而要被束缚的则是齐源和应芊芊两个。
当即齐源就有点恼火:“大师,我是绝不可能让芊芊给你做奴仆的!”
应芊芊也急急道:“天师大人,这……阿源也不行。”
林岐不由得再次反省了一下自己的个人形象。
前几天这俩人不是还把他当成救世主吗,怎么今天几度当他是人贩子?难道他一个不小心,几天之内就长残了?
林岐立刻做出个手势:“打住打住!谁让你们做奴仆了?”他把黄纸甩了甩,“都说了是签合同——我主要就是雇佣应小姐给我做个劳工,顺便让齐少给我帮点儿忙,其中的束缚就跟法律限制一样,就算我不受束缚,也不代表我可以操控你们——你们明白吗?”
齐源一愣,顿时尴尬起来。
应芊芊同样尴尬。
他们俩,都想太多了。
林岐还是很宽宏大量的,就开口道:“总体来说,我需要收一些鬼仆,我的工作也是需要跟鬼打交道,这方面的事情,我准备交给应小姐来替我接待。齐少你也不用担心,就当是应小姐婚后找了个工作嘛,给我打工而已。另外就是齐少了,我也不需要你做别的,就是如果在你们的圈子里,有人遇上了一些……方面的事儿,又没有其他人先接了活计,齐少可以牵个线,来找我。必要的时候,能给我背书,证明我有点本事。”
齐源瞬间懂了。
应芊芊迟疑道:“就这么简单?”
林岐坦然:“就这么简单。你好歹现在要做齐少实质上的夫人了,我可不会拿你做鬼仆,所以,聘用而已。”
应芊芊大松一口气。
她对林岐是很感激的,要是林岐提出什么她不能去做的事,她会很为难。但现在直接给她一份工作,倒是让她高兴起来。
人死了,什么都没了,她是其中幸运的一个,有愿意为她这么付出的男友,可她自己也是高材生,不会愿意虚度光阴,那么在阴阳道上给林岐做个经纪人,也算是她可以去拼搏的事业。
到这里,终于把事情商量得差不多了,除了在齐源父母那还有的磨以外,就只剩下约定的三天后开始让齐源和应芊芊签订鬼契、两人跟林岐签订合同了。
而就在林岐埋头做鬼牌和复习仪式过程的时候,郑二少也在网络上跟他再度联系。这回是询问了关于留鬼和投胎等方面的详细,林岐把自己知道的几个办法挑挑拣拣,大致说给了郑二少听。当然了,关于鬼契的事儿,属于更常见的,被他特意说得详细了些,只是跟林岐之前和齐源应芊芊说的有少数的不同。
林岐可以想到,这必然是齐源回去后,把事情跟郑二少说了,郑二少才在他这里打探消息,就是对比一下,看看方法是不是真的合适。
这两边儿都是一个人,法子也确实合适……事情当然就这么定下了。
郑二少并没有强烈要求让“店主”来做仪式,齐源也表示更相信自己认识的,只要确定法子没错就好。
自然而然的,最后事情也就这么干脆地定下了。
等进行仪式的那天,天上只有一弯残月,还被乌云遮挡了大半。
这见鬼的天象让很多人不太痛快,可如果要签订鬼契,这种半遮不挡,流溢充盈阴气的环境,就是最好不过。
这时候,齐源带着应芊芊来了,而郑二少最近对这些挺感兴趣,强烈要求也来了。
在校外一片荒山野岭中,阴风大作,一个身穿道袍,脸上还蒙着个素面面具的少年摆开了法坛,立上书写应芊芊生辰八字的槐木鬼牌,供奉三牲,鸡血开法,就这么……跳起了大神。
郑二少:这是什么鬼!
顿时在心中充满了不信任感!
那个看不到脸的家伙,能厉害到哪里去……
齐源和应芊芊对林岐倒是很信任,人家大师哑着声音吩咐什么,他们俩就做什么,两人牵着同一根红线,静静地站在了法坛的两侧,面向法坛,就好像站在婚礼现场似的。
这强烈的即视感,直让应芊芊羞红了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