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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子初家里不可能有女人衣服,于是米白色针织毛衣穿在阿笙身上,很宽松,领口下滑,能够恰到好处的露出她漂亮的锁骨,就连灰色家居休闲裤也是挽了好几道,因为太长…誓…
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穿着,阿笙忍不住笑了起来,感觉像是孩子穿了大人的衣服。
下楼走进客厅,陆子初刚从茶水室走出来,清逸挺拔,手里端着一杯水,打量了一眼她的穿着,眸子里浮起浅淡的笑意。
虽然衣服穿在她身上略显滑稽,但心情还是很好的。
把水放在客厅茶几上,抬手示意阿笙过来,袖子很长,遮住了阿笙的手,陆子初垂眸帮她专注的挽着袖子。
陆子初说:“待会把药吃了,陈医生会过来帮你输液。”
“陈医生?韩家家庭医生吗?”上次陈医生帮她输液,话语风趣幽默,所以阿笙对他印象很深。
“嗯。”
沉默几秒,阿笙问:“他会不会告诉姑姑我生病了?”
“不会。”为了安她的心,陆子初又加了一句:“我和他是旧识。”
“哦。敦”
帮阿笙挽好袖子,陆子初很自然的牵起她的手:“今天天气很好,输完液,如果太阳还在的话,我带你出去散散步。”
阿笙点头,心里却在想,就这么被他牵着手,手心别出汗才好。
刚吃完药,陈医生就来了,和陆子初简单寒暄之后,陈医生坐在阿笙对面找血管,准备消毒扎针输液。
陆子初在阿笙身边坐下,握住她的手,“要不要听笑话?”
阿笙看着陆子初,略显质疑,像他这么严肃的人还会讲笑话?
陆子初淡淡开口:“作家郁达夫有一次和妻子看电影,妻子发现他从鞋底抽出了几张钞票。于是妻子问他为什么要把钱放在鞋底?郁达夫解释,刚出道时,日子过得很清苦,每天为钱发愁,现在有名气,有钱了,就应该把钱踩在脚下出气。他妻子听了感慨万千,作家就是作家,连藏个私房钱,也可以这么振振有词。”
左手背就是在这个时候,忽然传来一阵刺痛,阿笙微微皱眉,望着陆子初,眸光盈盈。
陆子初眸色微敛,握着她的右手,紧了紧力道,轻声问她:“好笑吗?”
阿笙点头,好不好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这么煞费苦心的试图用笑话转移她的注意力,实在是为难他了。
她对扎针输液有阴影,因为血管特别,所以每次去医院都会演变成一场噩梦,曾经有一次在小诊所里,手背都扎肿了,医生还是没有找对位置,最后只能在头上扎针输液,母亲站在一旁心疼的直掉泪。
所以平时,能不去医院,她就不去医院。有时候护士扎了几次,都找不对地方,看到对方急的满头大汗,她还会安慰对方:“没事,慢慢找。”
多年来,除了家人,没人知道她对扎针心生排斥,除了他。
陈医生目光扫过他们交握在一起的双手,轻轻笑了,阿笙在他的笑容里察觉到了浓浓的暧昧气息,饱含善意。
她想,如果每次她扎针输液的时候,陆子初都能在她身边,就算被扎好几次,疼痛中也一定会伴随着欢喜。
陈医生打趣道:“没想到,陆先生还会讲笑话。”
陆子初无奈的笑了笑:“没办法,家里有小朋友,打针吃药需要时刻哄着才行。”
陈医生笑出声,陆子初那句“家里有小朋友”,更是让阿笙烫红了脸。
……
陈医生离开了。
那天上午,阳光温暖,银白色的光流泻一室。
临窗藤椅,一壶花茶,醒来时,她正枕着他的腿,左手一片温热,大概担心她在睡梦中压到针头,所以左手才会被他握在手中。
阿笙看着他,忽然就失神发起呆来。
他在看书,骄矜而清冽,不期然想起初次见面,仿佛前世旧识。
男女情爱,有时候还真是说不清道不明,爱上了,就犹如长箭离弦,失了方向,弄不好还会失了力道。
陆子初垂眸,对上阿笙目光,阳光照在她白皙的皮肤上,折射出象牙色的光晕。
他隐隐觉得她有话要对他说,微笑的同时,却无意识屏住了呼吸。
果然,她轻声呢喃道:“我们现如今这样,算什么呢?”
闻言,陆子初竟松了一口气,显然她已经开始正视他们之间的关系了,对他来说,正视远胜逃避。
一直在等待她主动打破现状,如今她终于问了,他是必须要做些什么的。
低头,气息逼近。
阿笙盯着他好看的唇,心跳有些失常。
春末花开明媚,暖阳融融。阿笙额头异常滚烫,那样的热度烫的她脑袋发晕,怀疑落在她额头上的不是吻,而是一块烙铁。
那一刻,似乎万物都消失了,空旷的世界里只剩下她和陆子初
tang。
薄唇离开她发烫的额头,陆子初嘴角挂着笑意:“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呢?”
紊乱的呼吸,失了节奏的心跳声,致使阿笙没勇气看向陆子初,因为那个吻,脑子有点乱,师生恋太超前,她不想成为众矢之的,大学恋爱完全脱离了她最初的大学规划。
陆子初轻轻摸着她的发,嗓音微哑,带着浑然天成的温淡和冷静:“那天楼梯口,你对陈钧说的话,我都听到了。你讲《泰坦尼克号》,你说爱情很短,短到杰克和露丝不愿那么快就说再见;我想告诉你,如果你不说再见,我绝对不会抢着跟你说再见。你说这世上有一种痴情叫73年,纵使杰克消失不见,露丝依然可以想念经年;我想告诉你,我的痴情或许没有73年,但我愿意把我灵魂中的天荒地老和沧海桑田全都和你捆绑在一起。”
阿笙没想到,04年她跟陈钧说的话,陆子初竟都记在了心里。抬眸看他,光线温暖了他的眉眼,少了平时清冷,多了几分柔和。
她从未见陆子初这么认真过,这样认真的一个他,反倒比男色惑人更管用。
阿笙眼眶有些湿。
陆子初低头看她,薄唇弯起,“我的爱不盛大,也不隆重,所以你能要得起。我对你是真心的,所以为了这句真心,你可以把你守了18年的悲喜全都交给我,从此以后在我身上失了阵地……”
短暂愕然,反应过来,阿笙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话很熟悉,之前陈钧醉酒向她表白,她当时好像就是这么拒绝陈钧的,只不过到了陆子初这里,他把有些字改了,意思瞬间全变了。
从没想到,曾经她用来拒绝别人的字句,有一天竟会被他学以致用,岂止是聪明那么简单?
这个男人真的很可怕,懂得步步为营,知道她不易被感动,就用她曾经说过的话现场重新演练。
用她的话,堵她的嘴,逼得她无话可说……她又能说什么呢?直觉告诉她,他对她讲这些话的时候,是很慎重的,还带着一丝压抑良久的温情。
阿笙笑了,她看到他,心脏会砰砰直跳,还不足以说明一切吗?
有时候感情无需主动去追和被追,相处和长久了解,可以让两个人的心慢慢靠近,在无意识中对彼此萌生好感,真正的爱情应该没有太多压力,轻松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这个男人比任何人都明白,喜欢一个人,最忌太急切,感情来的快,消失的也会很快,想要爱情获取长久,唯有细水深流。
阿笙百转千回时,陆子初也是感慨万千。第一次,他开始对一个人心怀执念,不愿放任她消失在他的人生轨迹里,所以面对她的沉默,他是紧张的。
“所以,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他讲这句话的时候,一直看着她的眼睛,语气柔和,耐心十足。
轻轻叹了一口气,阿笙伸手扣住他黑色开襟毛衣衣扣,手指修长洁白,定定看着他,声音软软的:“你能不能等我三个月?”
一句话,暖热了陆子初的笑容,融化了他的紧张,更是胜过这世上千言万语。
从未想过,一句话,竟能让他收获这么大的感动。
陆子初伸出手臂,抱高她的身体,在她旋出的酒窝处印上一吻,饱含虔诚,倒像是一种变相的承诺仪式。
“好,我等你。”
藤椅上,男子抱着女子,唇角上扬,女子脸埋在他颈侧,因为笑意,眸子微弯。
在彼此眉眼间,他们成全了最美相遇,自此以后,有一种情感将在彼此心中久居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