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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煜带着笑意的面孔极是迷人,硬朗的轮廓里带着抹化不开的柔情,如最好的画家一笔一线描绘出来的一般,或许是不常笑的缘故,他那一身冷漠优雅的气质和那丝笑意融合在一起,让他的微笑更有一种很特殊的魅力。
“大家都辛苦了,今晚无事,都出去玩玩,放松一下吧。”宋书煜心里自有计较。
“是。”他身边的保镖整齐地应了声,都退了出去,他们一直保持着行伍之风,行动都极有秩序。
宋书煜一点点地摊开桌上一个手下送过来的地形缩略图,眯眼细看,他紧紧地抿了俏薄的唇,手指停留在一个点上摩挲着,那里显然就是桑红的卧室,今晚——今晚他要不要提前过去看看她呢?
他的心里涌出一股无法遏止的思念。
原来渴望见到一个人的滋味是如此的甜蜜酸涩,又让人黯然**。
宋书煜信步走到窗前,负手看着外边浮起的暮色,周围的环境一片静谧,不远处的大路上,偶尔滑过一辆车子,车灯在渐渐幽暗的环境里光柱明亮,一闪而过,消失在树叶稠密的道路远处。
她是不是也从他的面前经过,但是却感觉不到他的存在?
他出了书房,走入卧室,却丝毫都不想往那空荡荡的床上躺,过于整洁的床褥,让他更觉得身体的空虚和膨胀,想着距离自己不远的那处桑红居住的幽谧的宅院,她那纤弱的身体,会不会也在渴望着他的怀抱?
心里充满了思念,这股思念扯得他的心有些丝丝缕缕的钝痛。
他蹲下身,拉开一个衣柜,里边是他随身携带的行李,他从那行李袋一边摸出了一本书,赫然是他曾经当做经典的爱情入门指导的《追女一万式》,他抿抿唇,至少这本书能证明,他曾经很用心地讨好过她。
他翻到目录那里,查找到如何求得女孩子的谅解这样的章目,根据实际情况筛选比较,最终选择了一个有操作可能性也能让他接受的方法——用艺术的手法唤醒她对往昔生活的回忆。
艺术的手法下边的方法五花八门,不过对他这样年龄和性格内敛的人,显然可选择的余地极其有限,最后他想了半晌,从箱子底部的口袋里摸出了一个口琴,拿在手里看看,勾勾唇露出一丝笑意。
这口琴吹出来的曲子是不是也可以表达自己的心声?
手指温柔地拂过凉生生的金属外壳,他在想,自己确实是一个很无趣的男人,因为他甚至想不起来,自己和桑红在一起的时候,除了训练她的时候苛刻地饶有兴味地虐她之外,还有什么温馨的回忆。
因为经过秦洛水的提醒,他反思了自己喜欢人的方式,他对训练桑红打斗擒拿乐此不彼,把提升她的体能极限当做乐趣,但是对于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来说,是乐趣还是折磨,答案未知。
至于他总是用各种可笑的手段吃她的豆腐,那丫头未必感觉不到,或许那就是他们之间仅剩的甜蜜回忆了,可是所有那些依然是和身体和性有关的一些事情,是精神层面上,他反思许久,终于悲哀地发现——他们没有深层的交集。
他能想出的唯一的有点浪漫温情的细节,就是有一次桑红整理他们房间的时候,从他书房的抽屉里找到的这支口琴了。
她当时双眼发亮地看着他,把这支口琴递给他,问他会不会吹。
他已经很多年不吹那东西了,那是当年他在部队里的生活极端枯燥的情况下,能拿到手的唯一的减压的乐器。
他摸着口琴,想着曾经逝去的那些青涩的时光,当时就给她吹了两支曲子,一支是《军港之夜》,另一支是《十五的月亮》,因为这两首歌是他吹得最熟的曲子,也是很多军人最熟悉的曲目。
记得那晚桑红和他并肩坐在落地窗前,静静地听完,沉默了很久,她眼神扫了一下不远处的那架钢琴,叹息一声说:“相比钢琴这样高雅的乐器,我更喜欢口琴这样平民化的小东西。”
回想他当时说的是什么?
他努力地想了想,好像是说口琴的音色是无法和钢琴相提并论的,额——他终于发现自己说话的毛病了,他显然没有顾及到那丫头当时的情绪,那应该是搬到军校家属楼后发生的事情,妈妈静心的装修和各种陈设摆放,显然让那丫头有了很大的压力,而他,丝毫都没有注意到她心里的不舒服或者压抑。
奇怪了,即便他记忆力一贯很好,他也不曾想到,这些和她有关的生活细节竟然能记得这么清楚。
算了,不再想这些不开心的回忆了,一会儿出去看看环境好了,还有,他该好好练习一下,明天可能会需要这个道具。
宋书煜想着就把口琴装入衣服口袋朝卧室外走,今晚还是不要去见她的好,即便是拜访按照礼节也应该是明天上午的事情,明天早上还有一个见她的机会,贸然前去,惊到了她,说不定明天早上她就无法出来晨练了。
即便是确定今晚不见,他还是无法消解心中饥渴的思念,于是换了轻便的鞋子,信步下楼,随便转转,熟悉一下环境,看看明早在哪里偶遇她合适。
在门房里值班的保镖看到他出去,连忙用联络器喊人跟着,同时为他要不要车子。
宋书煜恍如未闻,只是出了门走自己的路,那路自然是通往桑红家的大道。
快速地冲出来的两个保镖无奈地望着他的背影,明白他往要去的地方——老天,那距离开车不算远,但是走着可也不近,这么陌生的地方,还晚上出去,两人对视一眼,决定还是不开车认真跟着算了。
宋书煜默默地走着,大路两边的绿化非常好,林荫蔽月、星光璀璨。
他只记得年少的时候,曾经看过这样明丽的星空,后来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抬头看到都是都市的光污染,路上偶尔有老人或者女人悠闲地遛狗,没有围栏的住宅门前的草坪上有小孩子戏闹着奔跑追逐,做游戏。
他分析着沿途看到的人,知道这个地方的治安很好,不然,老人、孩子还有女人们晚上行走在这样幽僻的路边,绝对不会这样悠然惬意。
很快他就走到半山腰的一处平坦的缓坡处,只听得那树林间透出霓虹的灯光和节奏欢快的舞曲,间或还有欢声笑语。
他顺着声音走过去,只见那里显然是路边的一处公众健身广场,广场那边依稀可辨是一个设施豪华的度假村大楼,广场和大城市的广场一样,挤满了跳舞健身的人。
让他觉得意外的是,节奏欢快的舞曲竟然是乐队现场演奏的,还有个黑人在乐队前边,浑身触电一样,又唱又跳,歌声和节奏都十分欢快,让听着就想跟着摇晃。
就是这里了,桑红每天早上跑步,显然就是到这里来接通人气的。
宋书煜饶有兴趣地看着那在人群里挤来挤去的嬉闹的小孩子,还有不远处跳跳床上蹦着尖声惊叫的小家伙,觉得孩子能在这里度过童年生活也是不错的选择。
他略微站了一会儿,就继续往桑红家的方向走。
林家的宅院是连着五六栋别墅区的地盘,呈现长方形,是把殖民地时期的一些老式住宅圈到了一起,然后用统一的中空栅栏墙给围了起来,沿着围栏种植了一些带刺的花木,现在蔷薇刺玫爬满了墙壁,花层厚厚繁密,香气浓郁。
月色下被花墙拥簇着的白色的带着殖民地风格的建筑,简直像是朦胧的空中楼阁,他爱的那个女人就住在那飘渺的楼阁之上。
宋书煜缓步沿着林家的宅院转悠,发现这样貌似没有防守的宅院,其实都是有着很严谨的红外线的防盗系统的,只不过镜头分布很巧妙,加上绿化极好,很难发现,但是闯入者一旦触动花木,轻易就会被人发现。
表面上看给人的印象是防御松懈,但是宋书煜的手下已经查出来,每个独立的宅园里都配备得有至少五个人,两个功夫好的弟子负责小院子的安全,除了一个厨师外,剩余两个是打杂;而外围的栅栏这一块,显然有更加重要的防守力量。
在桑红住着的那栋宅院附近,宋书煜默默地站了很久,一直到主楼的灯光熄灭了,他依然没有离去的意思,两个跟着他的保镖,以为他要在深夜闯进去,都有点担心。
宋书煜的左臂虽然恢复得不错,但是远不到老军医的要求,他们都担心他冲动。
没想到宋书煜在几乎站成了化石之后,忽然动了。
两个人都吃了一惊,不会吧,这时候他要是真的闯进去,估计会很麻烦的。
连忙快速地闪过去挡住他的去路,小声说:“头儿,要不,我们俩先进去探探路?”
宋书煜看看他们突然出现的身影,不由笑了:“谁要进去了,不是找死吗?我不过是来这里看看她而已,一会儿就走,等着。”
只见他依在身边的树上,从口袋里摸出口琴,远远地望着桑红卧室的方向,用口琴吹了两支曲子,然后才恋恋不舍地又站了一会儿,才转身回去了。
两个保镖咧咧嘴对视一笑,一个跟上宋书煜笑道:“头儿,这两首曲子——”
宋书煜沉着脸看过去,他显然被属下窥到心思,有些不舒坦。
“这两首曲子有点老了,你要是想让她听到你的心声,估计得换换曲目。”那家伙壮着胆子说,因为他们很清楚,这样的东西对军营寂寞过的男人来说,很熟悉,回忆很美好,但是对喜欢流行音乐的年轻女孩子来说,估计压根就不会熟悉。
“你推荐几首我听听。”宋书煜沉默不语,走了两步,从善如流道。
“嘿嘿,你听听着这些。”那保镖从口袋里拿出手机,调到了音乐播放器那里,把自己收藏的歌曲打开。
宋书煜接过来,插上递过来的耳机戴好,随手按了一首歌,是刀郎的《冲动的惩罚》,看着上边那逐行显示的歌词,简直堪比靡靡之音的男子表达狂热思念和忏悔的歌曲,这歌词除了说要忘记的那些歌词不太应景之外,剩余的简直是为他和桑红当初认识的过程的一个粗俗版概括——登时觉得脸孔发烫,靠,这唱歌的家伙简直是耍流氓嘛!
爱情的真相被他这歌词一演绎,实在是让他无地自容!
宋书煜不死心地望着桑红的窗口,渴望看着那里能亮起来,只要她有一点点听到的表示,他都会不顾一切地进去看她的。
但是没有,那个窗口黑魆魆的,玻璃在月色下静静地反射着光华。
他低声地叹息一声,管住自己有些冲动的心思,她在是亲戚家住着,一个刚刚成年的女孩子的房间,如果深夜被人看到他的身影出入,会给她带来不便,算了,还是依着计划行事、按部就班,先管住自己不失礼为准。
林家毕竟是个大家族,林玄玉和林汗青又是极其要面子的人,还是收敛一些好。
心里却始终很不爽。
“这是什么狗屁玩意儿!”宋书煜有些不舒服地伸手扯下戴着的耳机,把手机丢给那家伙,依然转身离开,带着一副不悦的神色快步往前走。
那保镖连忙伸手接了,耸耸肩膀关了音乐播放器,跟在他的后边。
另一个保镖在黑暗里露出白牙齿笑了下,凑近他耳语:“欲求不满,别惹他。”
那保镖听了顿时满脸的丧气一扫而空,咧咧嘴巴回应他的笑,是,头儿绝对是憋得情绪化了,不就是听个歌嘛,至于这副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