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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陆别扭和刘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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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均凌刚刚睡下,就听大将军叫他,还以为有重要军务,几乎是提着裤子跑到陆弃营帐的。

    然而到了之后,他发现风平浪静,除了他和陆弃,再无旁人?

    “将军,”刘均凌瞪大眼睛,压低了声音,“您有秘密任务要交给属下吗?”

    陆弃:“……”

    他清了清嗓子,想挤出个笑意,发现笑得干巴巴的,索性不笑了,指着自己对面的位置道:“你坐,我只是想跟你闲话家常。”

    刘均凌垮下了腰背,心里只想骂娘。

    老子裤子都没穿好,来了你跟我说要拉家常?真想一板斧砍死坑爹领导怎么办?

    他气呼呼地坐下,埋怨道:“您有什么事情,非三更半夜叫我来,我这心扑通扑通的,还以为西夏人半夜袭营了呢!”

    陆弃道:“他们倒是想,也要有这个本事。现在自己屁股着火,哪里还有空进攻!”

    七十几个儿子的李秉,现在得到了江山。可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七十几个儿子里,总有几个不安分爱扑腾的。

    这不,这段日子就给李秉出了难题,最近西夏很乱。

    不过陆弃不准主动出击。

    他早已过了只凭一腔热血、一心建功立业、证明自己的年纪;他也不会用自己手下兄弟的性命去堆积胜利;他要保存实力,适时而动。

    刘均凌低头整理着腰带,道:“那您三更半夜找我干什么?”

    真拉家常,他一口老血就能喷出来。

    陆弃拉家常?母猪能上树!

    刘均凌等了半天,衣服都整理好了,也没听陆弃说话,不由奇怪地抬头看着他,发现他憋得……脸色有点窘迫?

    “将军,您这是……”刘均凌难得看到陆弃便秘的模样,心中恶趣味大起,粗声粗气地道,“我是个粗人,您有话直说,我受得住。”

    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扭扭捏捏的!

    他伸手拿过桌上的茶壶,先给陆弃倒了一杯茶水,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一口灌下去。

    陆弃忽而有些后悔,觉得问他不是个好主意。

    但是除了刘均凌,他也不好让别人知道自己的隐秘心思,便握拳放在唇边清了清嗓子,“那个,你女儿多大了?”

    刘均凌正在给自己重新倒水,闻言手下一抖,茶水洒出来些许。

    “大妞十三了,您怎么突然想起问这事?”

    刘均凌是个粗鲁的直男,父母给他指腹为婚。小媳妇惧怕他粗犷模样,有点想悔婚,可是岳父岳母都喜欢他,刘均凌也喜欢自己小媳妇嫩生生的样子,怕夜长梦多,等小媳妇十五岁就把她娶回家办了,然后跟陆弃出征边城。

    三年后回家的时候,一双龙凤胎已经到处跑了。

    他和小媳妇同岁,比陆弃大四岁,年近三十,女儿都到了说亲的年纪。

    虽然不常在家,但是大女儿和当年的小媳妇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又娇又软,水灵灵的,刘均凌当成眼珠子疼,哪个敢提亲他都恨不得提起拳头跟人打一顿,觉得别人家的猪觊觎自家的嫩白菜。

    当年的小媳妇杨氏已经是诰命夫人,人人要尊称一句杨夫人,她发愁地跟刘均凌商量:“相公,大妞总要嫁人……”

    “着什么急?我的女儿自然百家求。”提起这事,就是对向来喜欢尊重的夫人,他也没好脸色。

    陆弃今日不会是莫名提这件事,难道是有人求到他面前,请他帮忙提亲?

    不行,刘均凌做了决定,即使是上峰,即使是自己尊崇的人,也不能在儿女亲事上让步,该怼还得怼!

    他做好心里建设,磨刀霍霍,就听陆弃终于艰难地继续问道:“那她平时喜欢什么?比如金银首饰,华服美衣,或者是其他什么?”

    刘均凌“腾”地一声站起来,眼睛瞪得牛铃一般,“将军,您不会看上我家大妞了吧。那可不行,我家大妞,不能给人做小,您也不行!再说,也差着辈分,她可一直也把您当长辈的!”

    陆弃气得把茶盏向他摔过去,怒骂:“胡说八道!我什么时候见过你女儿什么样!再说我对苏……的心思,别人不知道,你们还不知道吗?”

    刘均凌听他否认,松了口气,却嘟囔道:“知道您喜欢苏姑娘,所以我也只说做小。谁家里没有三五个通房侍妾?您这大半夜忽然问我这些,也不能怪我胡思乱想。”

    陆弃不耐烦地道:“赶紧说,这些没出阁的姑娘都喜欢什么。我,我可能惹苏……生气了,不知道送她什么能哄她高兴。”

    想到这里,他就恨不得出去砍夜婉清两刀,这个自以为是的蠢货!

    刘均凌忍不住道:“将军,您的夫纲呢!我要是做了什么混账事,比如睡了青楼头牌,也就跟杨氏说句软话,她就得赶紧接着,要不然下不来台的是她。”

    “哪个问你这些!”陆弃怒了,“问你年轻女孩喜欢什么,再废话军法伺候!”

    刘均凌嘟囔道:“您为这个打我,我不服!”

    连自己女人都哄不明白,还迁怒于人,上哪儿说理去!

    “快说!”陆弃烦躁地要掀桌了。

    “您容我想想啊!”

    刘均凌眼珠子转了又转,终于想起来了,“我家大妞喜欢些猫猫狗狗,还养了只雪兔。说起这只雪兔我就生气,看得比她老子我还金贵,天天给它梳毛洗澡,同吃同住。上次我气急了,就说把兔子炖了,险些没跟我拼命。”

    “雪兔?”陆弃喃喃道。

    “就是雪兔,我从边城让人给她带回去的,这事我后悔极了。”刘均凌拍着大腿,悔不当初。

    和自己最亲昵的女儿,被只兔子抢走,想想都憋气!

    “还有呢?”陆弃觉得这个答案尚可,但是分量太轻。

    刘均凌摆摆手:“没了。金玉珠子,从小都是当石头蛋子玩,绫罗绸缎,什么没见过?咱们脑袋拴住裤腰带上,不就是为了让妻儿过得好吗?她这些从没缺着,也不觉得稀罕。”

    陆弃点点头,若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