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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
楚修宁和楚箫商量着算计寇凛时, 楚谣在房内同样满心无奈。
整个尚书府, 她的住处才是改动最大的, 短短十数日, 院内格局大改, 更将“文墨院”的匾额摘了, 挂上“金娇阁”三个字, 寓意着金屋藏娇。
院子便罢了,卧房内楚谣坚持不准他插手。最终寇凛与她各退一步,陈设不做改动, 但她得将满墙符咒一般的字画取下来,放去书房。
“小姐,锦绣坊将喜服送来了。”春桃领着绣娘在房门外候着, 必须经过锦衣卫检查, 才能带着东西入内。
“楚小姐,这是咱们楼里三十位绣娘夜以继日, 按照寇指挥使的要求赶制出来的, 小姐试一试吧, 这金线可全是真金, 一丝不掺假。”绣娘涂着厚厚脂粉,也遮不住眼下乌青, 嘴巴却笑的合不拢。倒不是赚了一大笔钱的缘故, 制作这两件喜服, 对她们而言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而这种挑战不常有,即使京城富贵地, 也不是谁都像寇凛那么有钱,且舍得花钱。
岂料一听“真金”这两个字,楚谣一个头两个大,看都不想看一眼。
一旁站着的喜婆婆也在劝:“小姐,您快试试吧,穿好喜服,老奴才能给您挑些适合的首饰……”
说着,瞟一眼妆柜旁满满一匣子嵌宝石的金头面。
入赘的女婿,豪气阔绰到这地步,大梁上下怕还是头一份。
绣娘和喜婆婆对视一眼,两人的想法是一样的。先前这位权势煊赫的寇指挥使,要入赘吏部尚书府,在朝中和京城内都掀起一阵轩然大波。
只道是寇凛出身卑微,如今什么也不缺,只差一个门第出身,才挑中了山东楚氏。楚尚书定是受了他的胁迫,真是可怜了楚小姐。
如今看来根本不是,毕竟寇凛抠门同样是出了名的,却舍得大把大把往外砸钱,足以说明他对这门婚事的重视,以及对楚小姐的喜爱。
楚谣心里也是清楚的,起身被春桃扶着绕去屏风后:“拿给我试试吧。”
*
晚间,锦衣卫衙门。
两件喜服,一件送去楚谣那里,另一件自然送来了寇凛这里。
寇凛身在诏狱处理公务,试过之后,让徐功名派人送去尚书府。他是入赘,不必迎亲,根据大梁的风俗,入赘的女婿是在晚上酉时拜堂。他明日下午直接去尚书府换个衣裳就成。
徐功名退出去,又走回来,皱着眉。
入赘的消息传出去后,御使接二连三的弹劾。本想指责寇凛不孝,可又清楚寇凛连父母是谁都不知道,原本就是被牙行卖给别人当儿子的,谈“不孝”似乎说不通。
便攻歼他堂堂正三品指挥使,岂能入赘给别人当儿子?
结果,被楚尚书轻飘飘一句“怎么,难道我还不配当他爹”给噎回去一大片。
后来连圣上也赏赐不少金器作为贺礼,更是没人敢再吱声了。
但徐功名始终想不通:“大人,您为何要入赘?堂堂正正又不是娶不得,何苦要去给人做上门女婿?”
“有什么区别?”寇凛翻着公文,不以为意,“入赘还是娶妻,对本官而言,无非是往后睡哪里的事情罢了。”
有官有权有钱,他这个上门女婿还会看人脸色?
至于原因,除了出于“立场”的考虑之外,寇凛认为楚谣留在楚家会比较好。
她腿脚不便,性子孤僻,还和楚箫之间有着秘密,不适合轻易更换生活环境。何况他娶也不能娶来衙门,得安置在他京城的宅子里,他孤家寡人无亲无故,那宅子冷冷清清,连他也甚少回去。
正好卖掉,将楚家变成他寇家。
娶那老狐狸的女儿,使唤那老狐狸的儿子,霸占那老狐狸的宅子,花那老狐狸的钱,怎么想都是自己赚。
世俗眼光?
算个屁。
徐功名还想说话,寇凛烦道:“去去,办事去,少废话。派人前往楚家时,将小江给本官喊回来。”
“是。”徐功名无奈退出。
许久之后,段小江才回来,手中拿着上一个小拇指粗细的竹筒,“大人,暗卫营送来的。”
寇凛从竹筒中抽出一张小纸条,眉头紧紧一皱。
是陆千机传来的消息,说少影主又给他下了命令,明晚他大婚之时,衙门无人,让陆千机潜入诏狱放几把火。
他们已经找到了一个与宋世钧身形骨相皆相似的人,代替宋世钧被烧死在狱中。
正是怕宋家动手脚,寇凛才将被判了年后问斩的宋世钧关进了诏狱里。这位少影主的最终目的,不知是为了救人,还是刻意在他大婚时给他找麻烦添堵。
他之所以买通钦天监,将婚期订的又急又仓促,一是为了以财力压制着楚修宁,由他来操办一切,给楚修宁一个下马威。
这第二个原因,就是不留给这少影主从中使坏的机会。
寇凛思忖片刻,撕了纸条,阖上公文,走出了厅中,去往狱外:“小江,搬把椅子出来。再去押宋世钧。”
段小江不解其意,抱了个圈椅跟在他身后。
圈椅摆在狱外的雪地里,寇凛裹着厚实的狐裘坐下,还让人去煮了壶茶。段小江站在他身后,为他撑着伞,周围十数个锦衣卫小心伺候着。
带着手镣脚镣的宋世钧被押出来时,便看到他一副雍容华贵的模样在煮茶赏雪。
宋世钧心中冷笑,婊子养大的低贱玩意儿,整日里附庸风雅恶不恶心?
但他识时务,懂得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拱手笑道:“大人好雅兴。”
寇凛斜斜瞥他一眼,见他虽有些狼狈之色,但眼底分明有恃无恐,估摸着宋亦枫让他独自顶罪时,已告诉他性命无碍。
寇凛微微抿唇,摩挲着金扳指:“的确好雅兴,可这雪景看腻了,想看点新鲜的。”
宋世钧剑眉一皱,不等他说话,寇凛随意指了两个锦衣卫,“你,还有你,去将宋公子的衣裳脱了,一件也不剩。”
一众锦衣卫面露惊色,即使被判了斩刑,他始终是宋都督的长子,在诏狱内谁也不敢上刑,所以大人准备用这种方式折磨他?
寇凛语气一厉:“脱!”
宋世钧从震惊中回神,怒瞪着他:“我宋家人岂是你能羞辱的!”
寇凛不予理会,看着他被手下按在地上,因有镣铐,便命他们直接将衣服给撕了。
宋世钧从未受过这般奇耻大辱,红着眼:“寇凛,你敢!”
“做都做了,你还问本官敢不敢?”寇凛换个坐姿,懒洋洋地道,“五年前的冬天,也是这么大的雪,本官请回不少河南布政司的同僚,脱光扔在这……啧啧,那些没用的文臣,一个时辰内冻死了十来个,本官想着,宋公子应能撑的更久一些……”
段小江撑着伞回忆了下,想起来是河南雪灾时,因布政司内部争权,上下推诿,导致赈灾不到位,冻死上万人。
他们家大人因为此事,残暴恶名传的沸沸扬扬,更遭了一通弹劾。
“寇凛,你想杀我?”宋世钧这会儿才明白,他不是折磨自己,而是准备要自己的命,难以置信,“你竟敢私下杀我?我爹,我几个弟弟绝不会放过你!”
“大人,这不好吧。”段小江抽着嘴角劝道,“如今已过子时,今儿算是您的大喜之日……”
寇凛全无忌讳,淡淡道:“记得去工部说一声,咱们这诏狱老旧,都能冻死人了,让他们拨点钱修葺修葺。”
段小江只能点头:“遵命。”
……
寇凛忙活了半夜,五更天时回房睡了一觉,让段小江守在外面,他强迫自己一直睡到晌午,睡饱了才起床。
起身习惯性拿官服时,愣了下,换成常服。
再将正围炉睡觉圆滚滚的招财抱进篮子里:“胖子,你往后和我一样,得换个地方住了。”
随后寇凛提篮出门,上了马车,前往尚书府。
*
这婚宴在寇凛的安排下,排场极大,可因楚谣腿脚不便,仪式一切从简,她只需在房里待着,等酉时拜堂时去往正厅即可。
尽管如此,楚谣依旧紧张。
根据大梁的风俗,自清晨时,谢家和楚家留在京中的远房长辈和姊妹络绎不绝的前来探望她,赠她些绢帕首饰。一个个寒暄用去不少时间。
下午时便谢绝见客,沐浴过后,换上喜服。
楚谣昨日对这红底金丝张扬至极的喜服是有些嫌弃的,或许是心情不同,今日穿在身上,竟生出一股奇妙的神圣感。
几个喜婆婆将她团团围住,梳妆打扮。
门外也准备好了椅轿,临近吉时,抬着她前往正厅。
她顶着同样绣金线的盖头,什么也瞧不见,只知道四处是护卫,多半是锦衣卫。
人声鼎沸,各个厅内应该都坐满了人。据说厅外的院子里也满了,天寒地冻还下了雪,全是被寇凛的“人不到礼双份”给逼着来的。
楚谣想象着他们一个个撑着伞吃酒席的模样,肯定十分滑稽。
……
正厅内,楚修宁坐于左主位,右主位则坐着大儒名士夏准,是以证婚长辈的身份来的。
那些原本来看楚修宁笑话的官员,以及苦大仇深的楚党,一瞧见夏准竟来证婚,纷纷吃惊。
夏准认可这门亲事,等同于向天下儒生宣告寇凛入得了他的眼。
那楚修宁招这个女婿,有何不可?
楚党官员们勉强松了口气,反观寇凛打从看见夏准,整张脸就是黑的,自己先前当着他面讹诈定国公,似乎一点作用也没起。
这老酸儒今儿一见他,一直笑眯眯,一副慈祥和蔼的表情,实在可怕。
当然,他的坏心情自楚谣到来后一扫而空。
……
这仪式实在简单,碍着楚谣的腿,连跪拜礼都免了,只在喜婆婆的搀扶下三次躬身,这礼便成了,全程也没超过一刻钟。
随后楚谣再次被送回房间,寇凛则留下招待客人。
楚谣蒙着头坐在床上,通常情况,得等到送走宾客以后他才可以回来。
但她猜测,寇凛只在乎宾客们送的礼,招呼他们的事儿,肯定全部丢给她爹。
果不其然,堪堪半个时辰,就听见院子里锦衣卫们肃声喊道:“大人!”
“寇……”见到寇凛推门入内,春桃及时改口,“姑爷。”
寇凛听到这称呼时微微愣了下,他听过太多寇指挥使、寇大人、寇狗贼、寇奸邪,如今又多了一个寇姑爷。
微微一笑,对门外的段小江道:“赏。”
随后将侍女喜婆婆全都赶出去,渡步走到床边:“就知道你会被她们拿规矩拘着,我这才早早过来。”
说着,他掀开楚谣的盖头,忽地笑容就凝在了脸上。
楚谣原本十分羞赧,见他面色有异,问道:“大人,怎么了?”
“没有。”寇凛将盖头扔去一边,牵动唇角:“我从前觉得你美,美在不施粉黛,现在才知道,这脂粉铺子为何经久不衰。”
楚谣怔了下,才知道他是在夸赞自己,抿唇道:“大人……”
“连春桃都知道改口喊姑爷,你还喊我大人?”寇凛转身走去桌前,墙上没有字画以后,他舒坦许多,端起喜婆婆提前置办好的合卺酒。
端起酒杯时,他忽然想到上次与楚谣一起喝酒,是在云来居,那真是一次惨痛的经历。
寇凛低头看着手里的酒,恍惚感觉哪里不太对。
楚老狐狸今晚实在太平静了,他将尚书府搞的这样,老狐狸毫不介意的模样,一整晚,嘴角一直挂着谜一样的微笑,拜堂时更没有当众给他难堪,这实在不像老狐狸的作风。
他肯定有后招。
他想干什么?
楚谣见寇凛端着酒站着不动,以为他等自己改口,涨红着脸低低喊了声:“夫君。”
寇凛正在认真琢磨他老丈人那颗九转七窍玲珑心,被楚谣这声“夫君”喊得顷刻间骨软筋酥,脑子似醉了酒般晕晕乎乎,哪里还有闲情去想这些勾心斗角,旋即端着酒走回床边。
横竖已成了一家人,他那老丈人再狠也不能要了他的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