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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牢里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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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东,鸣玉楼。

    轰隆隆。

    倾盆大雨下传出一阵轰鸣,黑衙侧面的巷道里,忽然下陷出一条丈余深的凹槽,青砖翻起泥土裸露,显出了下方的黑色砖石。

    正在旁边院子里撸猫的仇天合,被动静惊的一个鲤鱼打挺弹起来,茫然四顾。

    而留守在衙门里的捕快主薄,齐刷刷从衙内冲出,喧哗声四起:

    “怎么回事儿?”

    “有人劫狱”

    冬冬冬。

    战鼓声从五层鸣玉楼上方响起,远传云安全城,各街区巡逻的捕快军卒,迅速往鸣玉楼奔驰而来。

    而地牢之中,巨大震动传出,一层数十间牢室里顿时响起喧哗,铁链拖动声和惊呼声,让死寂地牢瞬间沸腾:

    “怎么了?!”

    “地龙翻身?”

    “快放我们出去,要塌了”

    轰轰。

    刚喊没几声,牢房门口就自行落下厚重封门石。

    牢房墙壁及过道之中,也翻出无数箭孔。

    卡卡卡。

    地牢之内瞬间鸦雀无声。

    而地牢二层,反应则小的多,毕竟只住了不到十个人。

    正中心的牢房里,靠在墙角睡觉的王家兄弟,被巨大震动惊醒。

    王二拖着粗重铁链站起身来,感觉地面在颤动,眼神茫然:

    “地下好像塌了,怎么回事儿?”

    王承景武艺更高,略微感觉后,贴在地板上倾听:

    “有锄头凿墙的声音,有人劫狱!”

    王二着实没料到入狱第二天,就能遇上这种美事儿!

    但他还没来得及琢磨浑水摸鱼,忽然发现上方的井口,横移出来一块黑色巨石,堵死唯一出口,彻底把石室变成了个空心四方盒子。

    而原本位于石室顶部的几个小孔内,发出了“呲呲”声,喷出大量黑雾。

    “哎?!哎哎哎!!”

    王二瞧见毒烟从上方压下,惊得脸色煞白,往墙角靠去,眼神惊悚:

    “这是软骨香?”

    石室本就不大,还套着锁链,根本没地方躲。

    王承景本以为是麻醉囚犯的烟雾,还没想抵抗,结果鼻子一嗅,刺鼻辛辣就传入鼻间,惊得他脸色骤变,连忙躺在地面:

    “是毒龙瘴!快趴下别动!”

    王二听见这词儿,脸当场白了—毒龙瘴是剧毒,沾之入肉,中手砍手、中腿砍腿,若是中躯干,武艺再高也无非抗几个时辰和抗几天的区别,不解必死,因为太狠,药师直接被朝廷收编,算是官府的独门秘药。

    瞧见毒烟从上方缓缓压下来,王二知道这是黑衙为防二层重刑犯越狱的‘死手系统’,准备无差别消灭二层所有重刑犯,当即大喊道:

    “牢头!牢头!老子没越狱,我冤枉”

    王承景死死趴在地面,低声道:

    “外面听不见,别动,气血走的越快死的越快,京城有王神医,劫狱的人被消灭,指不定还能把咱们救回来”

    王二眼神惊悚,急忙闭嘴,发现下方敲击声不断,又忍不住骂道:

    “你们他娘的劫快点行不行?别殃及无辜。”

    王承景其实也想骂,毕竟换成隔壁底蕴深厚的江湖魔头,中毒或许能抗个半天。

    而他兄弟俩加起来的综合实力,相当于你白琳,勉强够资格住在地牢二层。

    但对手能合力打,中毒这事儿显然没法两人合力抗,昨天还受了严重内伤,在这里泡毒药浴,最多半个时辰就得死透。

    王承景意识到不妙,也大喊道:

    “大人!我兄弟俩扛不住!我俩不跑大人!”

    毫无回应。

    于此同时,地下三层。

    与昏暗无光的二层相比,地下三层要宽敞太多,算是━个大厅,四周全是书架,中间是茶桉和书桌,红木隔断后方,还有就寝的床榻,除开没有窗户,其他和寻常居室没区别。

    一层落下封门石,二层直接喷毒气,而三层反而没什么动静。

    毕竟关在这里的,并非穷凶极恶的悍匪,而是为东方氏兢兢业业尽忠一甲子的老仆人。

    虽然曹公公没有效忠女帝,但确实是对东方氏皇族最忠心的人,没有之一。

    世间任何人都能杀曹公公,唯独女帝不能,从大魏开国起,甲子兢兢业业无私奉献至今,已经让世人皆知曹公公是皇族最值得信任的忠仆,影响力足以干涉朝堂,却从未越界过一次,只是默默无闻当天子身边的仆人,谁按照宗法继承皇位,就一丝不苟的给谁鞍前马后;女帝上位就杀了,等同于公开承认自己得位不正。

    所以曹公公掌印太监的职位至今还在,对外宣称,也是年事已高在京城养老。

    宽大房间的书桉上,亮着一盏油灯,暮气沉沉的老太监,在桉前盘坐,穿着一身司礼监掌印太监的红袍。

    自幼在宫城长大,注重礼仪注重了一辈子,哪怕身在牢狱,红袍依旧整齐的不带半点褶皱,连满头白发都梳理的一丝不苟。

    曹公公练过驻颜图,原本青春永驻看不出年纪,但功力散尽十年不见天日,眼角还是出现了褶皱,看起来就是个六十岁左右的清瘦老头。

    叮叮当当。

    石头崩碎的声音,从木制地板下传来,很快穿出一个镐头,而后地板就被一拳锤开。

    轰隆。

    曹公公的衣袍被气浪吹动,没有半点反应,只是慢条斯理把书翻过了一页。

    “义父?”

    曹阿宁从洞口里爬出来,看到坐在书桉后的老太监,近乎喜极而泣,跑到跟前直接跪在地板上,急声道:

    “义父,快走。我把地下挖通了,让人在城西牵制住了朝廷的高手,连料事如神的夜惊堂,都被我的阳谋拉走,现在离开畅通无阻11。”

    曹阿宁眼底满是兴奋,毕竟骗邬王容易,骗无处不在、无所不知的夜阎王太难。

    若非他最初的计划,就为了救芝麻直接给朝廷丢个西瓜,让朝廷必须舍轻取重,专注对付邬王,以夜惊堂索命无常般的追捕力度,劫狱的事儿就不可能成。

    曹公公合上了书籍,抬起眼帘,看向跪在面前满眼激动的年轻人:

    “阿宁十年不见,你都长大了;让你来救得咱家的,是粱王,还是燕王?”

    曹阿宁瞧见曹公公满面老态,几乎认不出来,微微愣了下,继而从后面钻出来的部下手中拿来一个药盒,跪着走到面前,放在桌上:

    “是绿匪的人,自称燕不归,帮我牵线搭桥找的门路。这是绿匪从北梁医圣那里弄来秘药,能助义父冲开些许气脉。”

    “曹公公叹了口气:μ一别十年,你都学会对义父说谎了。义父离开京城,你准备带义父去哪儿?”

    曹阿宁把药盒打开,露出里面的丹药:

    “义父自幼教诲,要守护大魏皇室。长公主篡位登基,不合宗礼法,来日皇位必然落于外姓之手。我这十年一直在暗中运作,诸王中燕王势力最大,又德高望重,这帝位当由燕王继承……”

    “那就是燕王让你来的。”

    曹公公没有去看药盒,语重心长道:

    “义父是管家,管的是东方家的日常琐事,谁是一家之主,义父便听谁的安排,外人打家业的注意,义父得管,但几个儿子争家产,管家没资格过问。”

    长公主殿下是女儿身,伪造先帝遗嘱,联合外戚夺权,得国不正;以后诞下子嗣继承皇位,更不合宗法,所以义父这家仆得劝说阻拦。

    “而皇长子被朝臣废黜,朝臣另立新君,属于国事,该接谁入京继位,当由朝臣定夺,义父一个宫人,没资格干涉,更不能想着偏向谁干涉新君之选,你可明白意思?”

    曹阿宁眨了眨眼睛:“但如今长公主已经登基,皇统以后必将易主,我等作为家臣,必要之时当行必要之策。扶持燕王上位,皇统还在东方家手里,若等以后女帝削去诸王兵权,彻底独揽大权,我等家臣无力回天,九泉之下有何颜面面去见先帝和太祖”

    曹公M公摇了摇头:“你真以为,燕王是让你来接义父去燕州?义父不过一介武夫,天赋再高,高不过奉官城,底蕴再厚,厚不过佛道两家的掌教。燕王手下千军万马,缺义父这么个护卫?”

    “世人皆知义父对皇族忠心耿耿,义父站在燕王那边,只需说一句‘先帝觉得皇长子无能,曾有让燕王继位之意’燕王继位就有了依据。”

    “先帝没说过此言,只说过‘可惜玉虎不是男儿’。”

    曹公公看向曹阿宁,轻叹道:

    “再者,你以为谁当皇帝,靠的是先帝的意思?长公主都能凭空拿出一封遗嘱,燕王缺咱家这老太监一句话?”

    曹阿宁眨了眨眼睛:“绿匪谋划这么多,目的确实是让孩儿救走义父”

    “历朝历代,从未有一个掌印太监叛逃异地,生在皇城,死也在皇城,诸王清楚这一点。”

    曹公公望着曹阿宁:“长公主并非朝臣乃至宗室选出的新君,他们知道义父只要离开这间牢房,就会回宫,继续劝长公主殿下还政,或者死在宫里。”

    “他们的目的,只是把义父当试刀石,想摸清长公主身边护卫的深浅,你被他们骗了。”

    曹阿宁跪在地上,想了想:

    “无论他们是什么意思,孩儿已经把事情做到这一步了,不按照他们的意思走即可。咱们出去后隐匿市井,等那天京城政变,有东方家的新君冒头,咱们再回来协助新君……”

    曹公M公摇了摇头:“义父是司礼监掌印太监,长公主未曾废义父官职,义父又岂能‘畏罪潜逃’′?若是劝不动长公主,没法挽回皇统传承,义父就当和先辈一样,死在宫门之前。”

    义父十年前已经输了,现在进官是白死。

    “死则死矣。长公主得位不正,但天赋才能冠绝古今,必成一代雄主,能让大魏迎来一个古今未有的泱泱盛世。”

    曹公公拿起桌上的丹药丢进嘴里:

    “义父是家仆,不能违背先帝旨意,效忠长公主,但也拦不住长公主,没用的老废物,十年前就该死了。”

    “长公主好歹是东方氏子孙,以后就算大魏改姓,也还流着一半东方家血脉,到了九泉之下,义父总还有一半脸面,去面见先帝和太祖。”

    曹阿宁闻言焦急道:“孩儿做到这一步,已经竭尽所能,以后再无机会。成大事者当知晓隐忍,万一以后长公主惹得天怒人怨,朝臣准备拥立新君,义父以全盛之姿现身,总是能让长公主退位的干脆些……”

    曹公公摇了摇头:“你不明白长公主的厉害之处。长公主退位的唯一可能,是习武走上绝路,自己英年早逝。长公主如果自己不死,凭借天赋手腕和掌控的兵权,世上没有任何人能正面撼动她的皇位。至于武夫,在十万铁骑面前,奉官城都不算个东西,义父又算个什么?”

    曹阿宁张了张嘴,无话可说。

    曹公公微微抬手:“走吧。义父是家仆,没用了又不想离开故土,便只能埋在这里。”

    与此同时,地牢之上。

    无数黑衙捕快,手持刀兵站在地牢入口,因为能打的上级都不在,虽然没有产生混乱,但也没人敢擅自进入情况不明的地牢,只是在议论:

    “这咋办?机关好像自行启动了,再拖一会儿,二层的人全得死”

    “不至于死这么快,已经去请王太医了,救回来应该没问题。”

    “地牢情况都没摸清楚,哪敢让王神医过来。那几个人的命,还不如王神医一根手指头金贵”

    低声议论间,一道脚步声从衙门侧面响起。

    几个捕快回头看去,却见仇天合提着个饭桶,从廊道里冒出来,探头打量。

    因为一句‘我一后门别棍戳死你‘被同僚尊称为‘后门枪’的捕快小王,见此惊,快步跑到跟前阻拦:

    “仇大侠,您赶快去屋里待着,现在站这儿,兄弟们紧张不说,您还容易被大人们误杀。”

    仇天合知道有人劫狱,专程跑过来看看,见所有人都站在地道外面,皱眉道:

    “下面有人劫狱,你们不管管?”

    小王摆手道:“地牢可是能工巧匠花无数心血设计,一层封门石堵死,敢碰牢门,牢房里就是万箭齐发;二层黑石封井口,里面喷毒龙瘴,动的越快死得越快,没等跑出京城就死透了。”

    仇天合目露意外:“地牢里还有这配置?”

    小王笑道:“仇大侠只待了不到一年,没经历过贼子劫狱,自然不知道。这可是大魏防护最强的监狱,没点防护措施才叫有问题。里面人敢跑就让他们跑,明天找尸体即可;老实待着的,待会让王神医解毒就行。”

    仇天合觉得这设计是真不人道,但能进地牢二层的人,必然是死罪,不当人看也怪不得朝廷。想了想感叹道:

    “还好老夫出来的快不对,地字二号房,是老夫以前的住处,里面那俩新人,身上的伤不轻,武艺也一般,确定受得住这伺候?”

    小王闻言表情一变,轻拍脑门:

    “完了,把这俩忘了。昨天听说燕州二王杀殿下的那啥,罪大恶极,牢头怕出岔子,特地关在了最安全的囚室。现在麻烦了,燕州二王怕是扛不住”

    仇天合感觉让捕快冒死去救死囚不太现实,想想唏嘘道:

    “昨晚老夫送饭,给他俩多加了一勺,也算死前吃了顿饱饭”

    正说话间,一道白影无声穿过雨幕,落在了地牢之前。

    在场捕快见状连忙站直,面色肃然顶着黑洞洞的地牢入口。

    仇天合抬眼一看,招呼道:

    “孟姐姐,倒是好久没见了。”

    白发谛听比仇天合大十几岁,以前满大魏追捕仇天合解救皇妃的时候,还是风韵犹存的白衣女神捕,被仇天合满江湖遛,彼此关系真不算太友好。

    白发谛听没搭理仇天合,只是拖着及地白发,面色严肃站在地牢之前,望着入口深处。

    仇天合提着饭桶来到跟前,询问道:

    “这第三层关的是曹千岁?都过去小半天了,估计早跑了。”

    白发谛听皱眉道:“最好跑了。要是没跑,今天很难善了。”

    仇天合知道大内门神曹千岁是个什么江湖地位,询问道:

    “没给曹千岁上几十根金针?”

    “筋骨皮三图在身,金针打不进去,打进去了也封不住,只能靠王神医配的秘药散功,减少食物削弱体力。贼子弄出这么大阵仗,指不定有解药。”

    仇天合点了点头,左右打量:

    “秦文厉、陈淼、屠九寂他们不过来?靠孟姐姐一个人拦,我估计曹千岁都不搭理你。”

    白发谛听道:“贼子时机挑的好,半数人不在,城西又出了岔子,得先解决那边儿。”

    仇天合皱了皱眉,见朝廷似乎人手不够,想起自己监外候审加无限期禁足的事情,稍作迟疑:

    “曹千岁肯定在设法恢复功力,现在不去拦着,待会恢复全盛,我估摸京城没人拦得住。孟姐姐要不把我的金针拔了,刀还给我,我帮你拦曹千岁,戴罪立功,事后还我个自由身?”

    旁边的黑衙捕快,听见这话都转过了脸颊,觉得仇天合有点离谱。

    毕竟曹公公再勐,也是散功关了十年的人,和巅峰时期没法比,而且出来就说明不会跑,关回去无非要耗很多时间慢慢刮痧。

    而仇天合在外面好吃好喝养了个把月,都变胖了,金针一拔天合刀一拿,正面冲皇宫可能没胜算,全力逃跑谁去拦?

    仇天合感觉到了众人的无语,无奈道:

    “我仇天合颠沛流离三十年,依旧一身侠名,如今好不容易靠夜小子洗清罪责,有了个光明正大行走江湖的机会,我却掉头跑了,害得夜小子给我背黑锅,你们觉得我仇天合能干出这种蠢事儿?”

    众人稍思索,觉得也是,仇天合这辈子犯的唯—一件桉子,就是为了朋友单刀闯婚使队伍,毁掉了自己半辈子;虽然和平天教关系密切,但原因是平天教对他有救命之恩,本质上还是个重情重义的江湖游侠儿。

    孟姣稍加思索,开口道:“若你全力以赴,此事我自会和圣上请命。圣上即便不允,也会赐你身份,让你在京城享半生富贵。”

    仇天合心中只有刀魁,对功名利禄并不在意,但再不在意,能吃好喝好住好,也比在胡同里送饭舒服,当下放下了饭桶:

    “行。若这辈子只能重回巅峰这一次,对手是曹千岁,也不枉走一世江湖不过我要是被打个半死,朝廷还是得安排王太医救,可不能把仇某当耗材。”

    “你里放心,夜惊堂在,朝廷就不会亏待你。”

    将近六千字or2!

    要给这段剧情收尾,写的比较慢,实在抱歉,明天争取一次性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