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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温暖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射进屋内,大厅里女佣正在更换桌上的鲜花,厨房里偶尔几声器皿轻碰的清脆响声,屋外花园,早早起床的小家伙正在认真的研究着,看爸爸给的新礼物除了能轻易切下厚厚的木头以外,还能不能切开花园里的大石块。
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但客厅里,坐在柔软沙发上的初云却正脸色煞白的拿着话筒,神情恍惚。
自从找到了孩子,拥抱了爱情,她觉得她的生命已近乎圆满。
但,内心深处一种摒除不了的遗憾感,还是会时不时地在她心口扎一下,当她越是感到幸福,这种遗憾就越是明显。
在陆进的默许下,她给加拿大的小姑姑打过电话。
知道她一切都好后,小姑姑叹息了许久,最后只告诉她,一定要幸福。
从姑姑口中她知道了,她失踪后,沈家对外宣称她已回加拿大继续学业,之前城中热炒的沈周联姻,仿佛只是大家茶余饭后的一个小玩笑,很快水过无痕。
消息隐蔽得再好也瞒不过有心人的打探,自有渠道的几家家长很快知道了内-幕,虽然碍于周家的面子不说,但到底看周夫人的眼神已不一样。
而沈家和周家,早已没有任何来往。
今天,她终于鼓起勇气拨通了家里的电话。
电话接通,电话那头的沈母听到她的声音后,许久都没有开口说话。
当她忐忑不安的轻声告诉沈母自己找到了孩子,也过得很好请她不要担心时,电话那头,沈母冷淡的开口了。
“原来你还当我是你妈。”沈母淡淡的说,她的声音没有一丝起伏,仿佛是在跟陌生人说话。
“如果你是被人胁迫,我们沈家拼了命也会把你救回来,但你不是”。
“你是自甘堕落,自甘下贱”。
“未婚生子,无名无分跟着个低贱男人,还有什么妳做不出来的?”
“前程你不要了,家你也不要了,我把你养这么大,你就是这么报答我的?”。
......
一句又一句冷酷的话语,仿佛世间最尖利的刀,一次又一次的插-进初云的胸口,剥开她的血肉,挖出她赖以为生的心脏,让那伤口血肉模糊,鲜血淋漓。
“妈......”,初云颤抖的嘴唇,张嘴想说话,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因为你,沈家和周家已经丢尽了脸”,沈母对那声细微的呼唤声恍如未闻。
“我和你父亲都已经决定了,就当我们没生过你”。
“从此以后,沈家,只有一个沈吉安,再没有沈初云,你好自为之。”
“咔”的一声轻响,沈母挂上了电话。
沈家,不要她了?
初云拿着电话,直直的坐在沙发上,面色惨白,心口处像被人狠狠斩了一刀。
这一刀,割去了心脏其中的某部分,让那一处空空荡荡,撕裂般疼痛。
眼泪慢慢沿着脸颊滑落,放下电话,她捂着脸无声的哭泣起来。
不一会,她被搂进一个温暖熟悉的怀抱,耳边传来低沉男声,
“别哭了,你还有我,还有昊昊”。
初云伸手死死的圈住陆进的颈,把脸埋进他的胸口,放声大哭起来。
陆进搂着她,一边轻拍她的背,一边在她耳边低声哄劝,温柔无比。
但谁也没看见,他俊美脸上一双黑眸莫测高深,嘴角却是微微上扬,带着一丝冷酷笑意。
这样很好。
不用他出手,沈家就主动放弃了初云。
以后,她就是只专属于他一个人的宝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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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母的话,让初云难过了许久,直到又跟小姑姑通了个电话,小姑姑安慰她说等时间长一点了,她父母那边消了气以后沈家肯定会原谅她,初云才振作起了精神。
见她总算不再神情落寞,陆进也安排了一下,打算带她和昊昊出去走一走散散心。
酒店后门,三台加满了油的军车正在做出发前的例行检查,刚从军营那边过来,准备跟陆进一起出发的岩当见陆进还没下来,伸手接过了士兵手中的探测扫描仪,趴低身子亲自检查起车子的各个角落来。
谁也没想到,检查到陆进常坐的那台黑色悍马车时,伸入到车底的探测仪突然发出了“嘟嘟嘟”的警报声。
岩当眼角一抽,立刻让人起车然后猫身钻进了车底。
再次扫描后,岩当在越野底盘后部独立扭矩杆旁的一处隐蔽角落里,找到了一个黑乎乎的巴掌大小的小砖块,在这块东西黑色塑料外壳的一角,一个红色小亮点正每隔几秒闪烁一下。
顶楼,接到岩当报告的陆进听完电话后,面不改色的把电话塞回了口袋。
背着小书包的昊昊早已自己穿好了鞋子,乖巧的坐在一旁的小椅子上,等着妈妈一起出门。
陆进微笑着摸了摸儿子的小脑袋,弯腰牵起他的小手,然后揽过换好衣服从卧室里走出的初云,带着两人走出大门。
电梯里,他轻描淡写的告诉初云这几天会去山寨那边住。
“呃?要住很久吗?”初云愕然看他,她还以为就只是在附近逛逛,什么也没拿。
“去住一段时间,尤拉那小妞想你了,而且那边有很多昊昊喜欢的小东西”,陆进微微一笑。
“东西我会叫人送过去,不用管它”。
“哦,”初云不疑有他,只笑着点点头。
几分钟后,岩当目送三台绿色军车开出酒店。
原先那台悍马被留在原处,炸弹已被岩当拆除,陆进一离开,他立刻调出录像,开始查起了这次针对独立军最高将领的暗杀事件。
对于这一切,初云毫不知情,她正抱着昊昊望着窗外街道上的繁华景色。
柏油大道,进口汽车,高楼大厦,一点也看不出这里就是当年她曾逛过的那个小镇。
不过,转出宽阔的城市大道后,车轮下的公路就慢慢变成了砂石路面,就和当年一样。
又过了一会,繁华城市渐渐被甩在了身后,四周景色也已变成了峻岭崇山,苍翠森林,再不见一丝文明气息。
水泥城市和原始森林,转变得如此之快,仿佛他们刚刚从之开出的那个处处霓虹灯的现代化城市,不过是一场臆想中的海市蜃楼。
初云伸出手贴在玻璃上,怔怔的望着车窗外一眼望不到头的连绵山峦,突然就想起了以前。
一瞬间,
只觉得恍如隔世。
“就几个地方变化大,其它地方,基本没变”,陆进见她一直看着外面,以为她惊讶环境的改变,开口跟她解释。
“我知道”,初云回神,轻轻点点头。
这段时间,她看了很多关于这块地方的资料。
受交通和地域限制,这里许多地方依然是被大山阻断,除了中心区这几年因为开放博彩业经济迅速兴起以外,被大山隔断的大多数地方,人们依旧过着贫穷、落后、文教不兴的生活,再加上正慢慢推行的替代种植计划,大大降低了当地人原本种植鸦片可获得的收入。
在这贫瘠的土地上,开出了世界上最美的罂粟花,然而这美丽的花朵,却让这片贫瘠土地经历了更多的艰辛与死亡。
这里的医疗还很落后,疟疾、伤寒与痢疾是此区最常见的疾病。
一场又一场争夺利益的战争,造就了这里一批又一批的孤儿。
这里的孩子90%以上没有上过学。
这里的人民因为曾经种植罂粟,被外界封锁、鄙夷,难以发展。
未来这片地区的领导人要想改善这种现状,只怕不是十年八年就能做到的了。
车子渐渐转上崎岖的山路,乖乖坐在初云腿上的昊昊并不知道妈妈的感慨,他只是对窗外越来越高的山和越来越密的森林十分的感兴趣,当隐藏在山林间岩壁上直泻进丛林中一道接一道的瀑布出现在他眼前时,瀑布边,甚至还看到了几只追逐着四溅的水珠的金色小猴,他瞪大了眼睛,几乎是一眨都不舍得眨了。
看着儿子那兴奋的小脸,陆进有些诧异的挑起了眉。
原来这小家伙,喜欢的是这种地方。
傍晚时分,他们进入了山寨的布控范围之内。
依旧是那条一边悬崖一边峭壁的险峻的山道,不过初云当年进去出来都是在晕迷状态,此时便十分好奇的左右两边打量了起来,昊昊更是一直趴在车窗处,着迷的看着一路过来的神奇景色。
远远望去,这条山路七拐八折的盘旋上山,不过初云并不知道,这里已经跟以前大不相同了。
在山下路口拐角处,已多了两间简易的用圆木搭建的木屋,木屋的两端各建了一座哨岗。
这个哨岗布控的位置非常巧妙,刚好是一个急转弯的位置,若是有敌人来犯,从山下进入这个拐弯前是被山体阻挡着看不到哨岗的,而进入弯道后,士兵却可以将对面的敌人看得很清楚,随时可以隔着山沟用机枪封锁前面的道路。
这处山寨可以说是尤拉和陆进安排的禁地中的禁地,陆进把一个营的兵力扼守在了这里。
这个地方,背靠山崖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是火力攻击死角中的死角,炮击对他们山上的的营房根本不起作用,政府军哪怕来了一个团也不可能打得下来。
要上山就只有这条路,而山上寨子周围全是深山和老林,一旦有情况,随时撤入森林里十天半个月不出来,敌人也根本毫无办法。
早上之前,陆进并没有想过把要初云和昊昊放到这里,但发生了早上那件事后,没有百分百确保安全之前,他不能让初云和孩子再呆在酒店里了。
车子很快通过了沿路的数个哨岗,靠近已改成了巨大铁门的山寨大门。
初云远远的就看见了大门口等着的,神情懒散的尤拉和被他拉着的兴奋无比的小萱。
“初云姐姐!”小萱用力甩开尤拉的手,冲着军车直奔而来,跑到一半,她看见了被陆进单手抱下车的,长得无比漂亮的小男孩,
“天啊!天啊,天啊!”小萱张大了嘴,不住地围着躲到初云身后的昊昊打转,一脸想伸手抱但又畏惧陆进不敢动手的可怜神情,看得初云不停的抿嘴笑。
这边场面欢乐温馨,那边尤拉正冲陆进递了个眼神。
“已经查出来了”,尤拉无奈的摇头,为那个脑袋里装满了豆渣的大小姐表示默哀。
“是林蓓蓓做的”。
作者有话要说: 久等啦,儿女情长缠绵完了,故事开始转换场地咯~~~~~
大家记得留言啊~~~别刚浮起来就又下去了呀。。。。。
前几天看杜海涛事件,一下子看到了一个网友的写得一段话,当时就觉得胸口堵得慌,尤其是最后那几句,真的,一个又一个刷新下限的新闻,只让人感叹,中国人这都怎么了?
有兴趣的话,大家不妨看一下: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的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heartwillgoon,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
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