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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欢回来的时候松了一口气,说实话她也不知道在她离开后神明会怎么样。
她坐起来,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温热的额头碰到了冰冷的物体,她发现自己的手指上还戴着那一枚戒指。
她不禁微愣,带过来了?
明明自己的感情已经被剔除了。
她叫了几声几乎没有出现过的系统233,“系统,这戒指?”
脑海里传来一阵忙音,没有人回答她。
她看着戒指难得地有几分迷茫。看了良久,她叹了口气,还是把戒指摘了下来放在了一个小盒子,然后再放进抽屉里锁好。
明欢现在不怎么需要喝药了,只需要定时去医院做一下检查,注意身体的后期护养即可。
就连医生也觉得这件事匪夷所思,莫名其妙的症状,莫名其妙的恢复。
明父明母总算是放下了心,他们约了一个时间点和要解除婚约的于家见一面。
等明欢再次睁开眼,她伸了个懒腰,发现自己趴在一张课桌上,面前厚厚的书让她有几分恍惚。
“我说了多少次,这种题目换汤不换药。要先设置变量,再寻找条件写出等式,最后联立解题。你们明年就高三了,离高考只有四百五十二天,去掉节假日,只有三百一十五天了!!”
说着,老师有些痛心疾首地拍了拍黑板,到处乱飞的粉笔灰呛得坐在第一排的明欢想逃跑。
数学老师看了明欢一眼,没有点出她,而是低头看了一眼文案,掸了掸手上的粉笔灰,重重地敲了敲桌子,继续讲知识点。
“奇变偶不变,符号看象限,天天说天天说,怎么就老是有人记不住?”
明欢现在没办法接受记忆,但是从老师纵容的态度上来看,可以判断,原主是个学霸。
明欢的同桌见明欢醒了,忍不住在桌子下偷偷给明欢递了一条口香糖。
明欢冲她笑了笑接过去,剥开包装来放进去嚼,还是薄荷味的,有点上头。
下课铃声响起的时候,数学老师声音顿了顿,“大课间,讲完这道题就下课。”
等到数学老师终于讲完了题目,一堆同学立刻冲了出去,买早餐的买早餐,打水的打水。
数学老师抱着数学书专门走到明欢的面前,面色柔和了些。
“学习要注意劳逸结合,晚上学习不要学得太晚。要知道,课上一分钟胜过课下一小时。”
明欢见状赶紧乖乖地点头,老师这才满意地笑了笑,然后又走到后面单独拎了几个来没来得及跑出去的人出去教训。
递给明欢口香糖的女生好奇地看着明欢。
“欢欢,你怎么上课就睡着了,胆子可真大,还好数学老师宠你,不然啧啧。”
明欢无奈地摇头,“昨天休息得有点晚,没忍住。”
女生立刻露出敬佩的眼神,“一定是刷题了吧,不行,我也得赶紧刷完手上这套试卷。”
明欢笑了笑,看着留在教室的人几乎都趴在桌子上睡觉,她也赶紧趴下接受原主的记忆。
原主明欢,市一中的高二学生,是个学霸。她昨天没休息好的原因不是因为刷题,而是因为家庭原因。
原主家里从小就父母离异,她跟着父亲一起生活。
昨日,原主父亲才有些犹豫地告诉原主他认识了一个单身母亲。
对方也有一个儿子,他也在市一中读书,比她小一岁,在读高一。
原主一时间有些无法接受这个现实,所以昨天一直没睡好。
当然原主后来也慢慢接受自己的继母和那位继弟了。
而原主的心愿也和这位弟弟有关。
事实上原主接下来要认识的继弟叶梓就是这个位面的男主,而这个位面的女主是学校的的校花洛钰。
跟叶梓关系好起来后,原主才发现叶梓一直暗恋着洛钰,他还常常和自己偷偷打听关于洛钰的事情。
原主一问才知道,有一次叶梓因为性格比较软差点被学校外一个摊子上的老板坑了钱。
而洛钰刚好路过帮他讨价还价,他们俩这才认识了。一来二去,叶梓就喜欢上了洛钰。
听说是家庭原因,上了高中后洛钰性格一直很叛逆,算是一中难得的大姐大。
后来在明欢和洛钰高三的时候,洛钰居然还和外校的人约了架。
原主知道后就将这件事情告诉了叶梓,在约架那一天,叶梓没有犹豫就跑了过去。
原主也没有想到,跟洛钰约架的人居然还请了黑社会,有人用了刀,叶梓为了保护洛钰被人捅了一刀。
原主没有想到,她就这样葬送了继弟的生命。
洛钰跑过来跟他们家道歉,原主说不出任何话,因为她也是间接害了叶梓的人。如果不是她告诉了他那个消息,也许他就不会丧命。
因为这次打击,原主甚至连高考都没有参加。而洛钰甚至从那以后不再叛逆,成为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乖女孩。
而原主的心愿就是阻止弟弟去参加那次约架。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让叶梓远离洛钰,因为她不太希望叶梓再遇到什么危险。
明欢忍不住揉了揉眼睛,这可难办呢,这是什么伤痛青春文学。
说实话。
阻止叶梓参加约架,简单。
让叶梓不再喜欢洛钰,难。
毕竟现在叶梓应该已经喜欢上了洛钰,而男女主角之间的吸引力估计不是她一个小配角拉得开的。
她叹了口气,看向远处的空座位,洛钰今天还没来上课。
她有一个想法,如果阻止叶梓喜欢洛钰太难,不如让洛钰变成一个好女孩。
她能够在叶梓死后悔过道歉并每年都来忏悔一次,说明她本心不坏。
明欢要做的就是了解她叛逆的原因,让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只要从根本上杜绝打架等事,也算是完成了原主的心愿吧。
找个时间换个座位吧。明欢只好遗憾地看了眼旁边认真刷题的女生,她还挺喜欢这个可爱的小女生的。
明欢转回头,看见一个穿着校服的女生面无表情地拎着单肩包走进来。
她的面容很精致漂亮,戴着黑色的耳钉,高挑的个子,上衣微短露出一小截雪白,显得腿长腰细。她把包随手丢在椅子上,随意地坐下去,她是一个人坐在最角落的位置。
她就是洛钰。
明欢很高兴没有在她脸上看到浓妆艳抹,她忍不住多看了两眼,毕竟她也喜欢长得好看的女孩子。
害,还真不能怪叶梓。
放在古代,帅哥拔刀相助,那人家姑娘可都是要以身相许的。
放在现代,美女挺身而出,对男孩自然也是适用的。
而原主虽然和洛钰同班了快两年,但是也真的不熟,毕竟她们就像是两个世界里的人。
因为原主和叶梓都是属于那种性格温软的学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