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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狂徒第473章借你的脑袋和剑一用!将圆未圆的明月,渐渐升到高空。一片透明的灰云,淡淡的遮住月光。田野上面,仿佛笼起一片轻烟,朦朦胧胧,如同坠入梦境,晚云飘过之后,田野上烟消雾散,火一样的清光,冲洗着清冷的秋夜。山神之子的外貌变得模糊,他的眼睛像两粒磷火,轻声道:“我要两样东西——”
眉间尺静静等待着下文,只听得对面那人毫无感情的声音说,“你不想知道是什么吗?”
“因为我猜得差不离,我和母亲住在山里,家里的米都被老鼠吃光了,还能有啥能让你看得上眼的呢?”
“哈哈哈哈”山神之子哈哈大笑起来,笑声里带着复杂的情绪,似是欢喜,又似悲哀。
“你母亲说你当断不断,优柔寡断,可我觉得,你聪明得很,豁达的很。”
眉间尺没说话,只是静静靠在树干上,秋天的夜风,飘着树林里不知名野果的清芬,轻轻地吹拂着他的面颊与发鬓,吹拂着他方才挣扎中袒露的胸襟,温柔的慰抚,犹如慈母的双手。
山神之子笑声停下来,“好,那我就直说了,那两样东西,你听着:一是你的剑,二是你的头!”
预料中的暴起甚至气急败坏并没有发生,眉间尺虽然觉得奇怪,有些狐疑,却并不吃惊,他一时开不得口,依旧沉默着,纹丝不动。
“你不要疑心我将骗取你的性命和宝贝。”
山神之子的身形已经完全隐没在黑暗中,从暗中传来的声音又严冷地说,“这事全由你,你信我,我便去;你不信,我便止。”
“但你为什么给我去报仇的呢?你认识我的父亲么?”
“你要明白,我现在想杀你,夺取你的剑,易如反掌,你扪心自问,你的武力和方才那几个王宫侍卫比之如何,然则我从来不喜欢强迫别人,更对巧取豪夺看不上眼,既然你问,我也就与你说了。
我听说过你的父亲,也听说过你的名字,但我想进入王宫,杀死楚王,并不是为了报仇,而是为了拿到某样东西。
杀人,只不过是顺手为之!”
眉间尺不再沉默了,他上前一步,地上的枯枝落叶被踩得咯吱作响,“你想拿到何物?”
“那就是我的事了,但我可以向你保证,你的就是我的,你背负的仇恨,那个猎物也是我的,凡人弑君,本就难于登天,一命换一命,也算遵循天道了。”
眉间尺听得若有所思,暗中的声音刚刚停止,他点点头,“我信你,给你吧。”
说完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股血柱冲天而起,呼啦啦,惊起了树林里的寒鸦,聒噪的声音在天空远远传开去。
眉间尺自刎而亡,并没有立即倒下,身子屹立不倒,甚至还用最后的余力将剑交给眼前人。
先秦时代的人,就是如此的果敢,仗义,轻性命,这是一种把生死置之度外的豁达,塑造了这个民族的气节。
“呵呵!”
山神之子一手接剑,轻轻一抖,上面的血迹便不见踪影,他弯下腰,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地尖利地笑。
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血腥味已经散得很远了,丛林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的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
饿狼饿极了,哪怕还有个活人站在死人身边,它们也顾不得了,一声高声嚎叫,最强壮的一匹狼便扑过来,第一口撕裂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啃下一块血肉,俄而间,眉间尺的身体便四分五裂,进而消失不见,狼群实在太饿了,甚至连血痕也顷刻舔尽,树林里寂静无比,只微微听得咀嚼骨头的声音。
山神之子就那样静静站在旁边,看着狼群完成对眉间尺的葬礼,但是一个眉间尺喂不饱一群饿狼,后面赶来的狼群分不到一口羹,心怀不满,一阵低吠之后,后续赶来的最强壮的一匹大狼就向山神之子扑过来。
山神之子一声冷笑,丛林里蓦地刮起一阵寒风,只见他用青剑一挥,群狼眼中亮起了一道倏忽而过的蓝光,扑向他的大狼的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
跟在头狼身后,准备分一杯羹的狼群们见状,调转目标,第一口撕尽了头狼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咀嚼骨头的声音。
山神之子他已经掣起地上的青衣,包了眉间尺的头,和青剑都背在背脊上,回转身,在暗中向王城扬长地走去。
他刚迈步,饥饿的狼群便发出低沉的吼声,似在威胁,山神之子回头,只见刚把眉间尺安葬的首批狼群自动散开,只留下那几只眼睛发绿,饿得发昏的饿狼。
“看样子得先给你送点祭品,你才肯稍稍安心。”
山神之子喃喃自语,缓缓抽开青色的剑。
几声凄厉的哀嚎直冲云霄,早已经散开的另一批狼们站定了,耸着肩,伸出舌头,咻咻地喘着,回望来路,放着绿的眼光看那人扬长地走。
山神之子在暗中向王城扬长地走去,发出尖利的声音唱着歌:
哈哈爱兮爱乎爱乎!
爱青剑兮一个仇人自屠。
夥颐连翩兮多少一夫。百分百
一夫爱青剑兮呜呼不孤。
头换头兮两个仇人自屠。
一夫则无兮爱乎呜呼!
爱乎呜呼兮呜呼阿呼,
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
楚国的王已经在位五十年了,却已经龙精虎猛,丝毫不见疲态地折腾这个王国,外出游街,让百姓山呼的尊崇并不能使国王觉得有趣,加上了路上将有刺客的密报,更使他扫兴而还。
今夜他很生气,说是连第五十九个妃子的头发,也没有昨天那样的黑得好看了。
这番话把这个年方十六的妃子吓个半死,因为自己会像先前的姐妹一样成了大王的出气筒,被扔进大鼎里活活煮死,因此她也豁出去了。
在大王没有翻牌的情况下,此妃斗胆跑到国王所在处,撒娇坐在他的御膝上,特别扭了七十多回,费尽口舌和纤纤细指之能事,花样翻新百出,几乎把嘴皮子磨破的功夫,这才使龙眉之间的皱纹渐渐地舒展。
第二天午后,国王一起身,就又有些不高兴,待到用过午膳,简直现出怒容来。
“唉唉!无聊!”
他打一个大呵欠之后,高声说。
上自王后,下至弄臣,看见这情形,都不觉手足无措。
白须老臣的讲道,矮胖侏儒的打诨,王是早已听厌的了;近来便是走索,缘竿,抛丸,倒立,吞刀,吐火等等奇妙的把戏,也都看得毫无意味。
大王近年来常常要发怒;一发怒,便按着青剑,总想寻点小错处,杀掉几个人。
偷空在宫外闲游的两个小宦官,刚刚回来,一看见宫里面大家的愁苦的情形,便知道又是照例的祸事临头了。
其中一个吓得面如土色;一个却像是大有把握一般,不慌不忙,跑到国王的面前,俯伏着,说道:“奴才刚才访得一个异人,很有异术,可以给大王解闷,因此特来奏闻。”
“什么?!”王说,他的话是一向很短的。
“那是一个黑瘦的,很高的男子,穿一身青衣,背着一个圆圆的青包裹;嘴里唱着胡诌的歌。
有人人问他会什么,他说善于玩把戏,空前绝后,举世无双,人们从来就没有看见过;一见之后,便即解烦释闷,天下太平。
但大家要他玩,他却又不肯,说是第一须有一条金龙,第二须有一个金鼎……”
小太监故意留了个白,好给聪明的大王施展自己的智慧。
果然,楚王被勾起了兴趣,他眼珠子一转,“好家伙,竟还有这等稀奇古怪的的要求……等等,金龙?我是的,金鼎?我有。”
小太监适时拍马屁,“奴才也正是这样想……”
“传进来!”
话声未绝,四个武士便上前一步,拎起那个小宦官,疾趋而出。
在一旁围观的人,上自王后,下至弄臣,个个喜形于色,他们都愿意这把戏玩得解愁释闷,天下太平;即使玩不成,这回也有了那瘦高个男子来受祸,他们只要能挨到传了进来的时候就好了。
但是过了一会儿,有些人又担忧起来了,怕小太监口中那瘦高个真有本事逗乐大王,到时候此人岂非因这事受宠?于是几个人又开始互相使眼色,谋划着怎么对付此事。
并不要许多工夫,在大殿内翘首以望的诸人就望见六个人向金阶趋进。
先头是那个小太监,后面是四个武士,中间夹着一个黑衣人。
待到近来时,大家才发现,那人的衣服却是青的,须眉头发都黑;瘦得颧骨,眼圈骨,眉棱骨都高高地突出来,虽然是平民穿着,但他的步伐、举止、气度和大方,竟似一个王子似的出众抢眼,破旧的衣服也罩不住他自然发散着的光芒,他眼神专注尖锐,几乎令人不敢正视,成熟的脸孔竟是宫人们从来没见过的英俊脱俗。
黑衣人到了大殿前,大王的宠妃们竟然都移不开眼睛了,不约而同的想起吞口水的声音,双腿不自觉地摩挲起来。
黑衣人恭敬地向楚王行礼,大家果然看见他背上有一个圆圆的小包袱,青色布,上面还画上一些暗红色的花纹。
“奏来!”
楚王没有留意到身边妃子的情动反应,他只是天生依靠雄性本能感受到一股强烈的竞争气息,自己也莫名变得暴躁起来,他见他家伙简单,以为他未必会玩什么好把戏,心中已经暗暗下定决心,就拿这个人来开刀。
“臣少无职业;晚遇明师,教臣把戏,是一个孩子的头。这把戏一个人玩不起来,必须在金龙之前,摆一个金鼎,注满清水,用兽炭煎熬,于是放下孩子的头去,一到水沸,这头便随波上下,跳舞百端,且发妙音,欢喜歌唱,这歌舞为一人所见,便解愁释闷,为万民所见,便天下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