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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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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内奸!肯定有内奸!”

    晋王气呼呼的,从那些蕃僧出现他心里就浮现这个猜疑,一起憋着到了现在可单独说话的时候,他的火气就发作出来了,将清川郡主营帐中的侍女都屏退下去,用内力将帐内的声音与外面隔绝,说了一句就拍在案上,胡须都翘了一下。

    清川郡主盘腿坐在锦团上,漫不经心道:“不是我身边的。”

    她身边不养钉子。

    晋王哼一声,那就是太子身边的人了!

    清川郡主道:“是一开始就分到东宫的内侍,三十年了,从来没跟那边的人接触过,所以一直没发现。……这次那边大概是急了,起用了这根扎得最深的钉子。”

    那边为什么着急,晋王当然也是知道的——圣人有恙,这在朝中已经不是秘密了。

    道门的延寿丹只能用一次,圣人几时服的丹药没有人知道,但想来最迟也是在七八年前,或许圣人的大限就在这一两年,所以齐王才急着要置清川郡主于死地。

    “三十年前,那时中宫还是昭仪吧?”晋王皱了眉毛,“崔家那么早就筹谋了?”

    当今皇后出身于博陵崔氏,与太子的妻家清河崔氏是一崔二房,同为甲姓世家。

    清川郡主笑了笑,道:“她育有齐王,从小就显露出聪明,三岁能背诗,七岁能成诗,深得圣人喜爱,而皇嫡子是个病弱的,章敬皇后那身子眼见着也拖不了几年,博陵那边怎么不想争一争?再说,当年有几个世家没往东宫塞钉子?”

    晋王捋须叹了口气,章敬皇后出身并不显赫,加上嫡子病弱,也无怪乎宫中那些妃嫔身后的家族蠢蠢欲动了。

    “所以说,皇宫女人多了是非多。”清川郡主拿起茶盏懒懒道。

    晋王想起圣人好往宫中收藏美人的癖好,嘴角便扯了扯。

    他想了想,又狐疑道:“你之前从威州提前到庭州,是否就因为这事?”应该不只是为了了赶回长安过年所以缩短践习期。

    清川郡主看着茶盏道:“半年前我在安东都护府遇刺,那颗钉子就暴露了,因为要放着钓鱼,父亲一直没动他。上次在燕鸣河,燕周人刺杀失败,这次我到河西,应该是那边最后的机会了。所以……”

    晋王一拍大腿,“所以你就设计,故意将你已晋入洞真境的消息通过内奸传给那边——但你怎么知道是吐蕃人动手而不是突厥人或欧罗顿人?”

    “欧罗顿人?他们更想刺杀的是河西世子。至于突厥人,安西都护已经投向了那边,若我被突厥人刺杀,安西都护那边就保不住了。”清川郡主笑了笑,纤长的手指抚着杯盏,白如冰玉的肤色比邢州白瓷盏更有光华,“最主要的是,圣人意在吐蕃。”

    就算齐王暗里透露消息给吐蕃人的事被圣人知晓,但正合了圣人攻打吐蕃的心思,假如她在刺杀中身亡,齐王即使被圣人重责也无惧,因为圣人的身体已经拖不久了,必须在太子和齐王之间做出抉择,如果她一死,父亲就只有毓祺一子,论年龄、资质、性情都不及齐王世子,圣人的选择是毋庸置疑的。而她如果没死,圣人就算为此事暗里要责齐王,也不会太重。——齐王以吐蕃来谋算,是可进可退。

    晋王也明白过来,哼一声,“齐王对圣人的心思,倒是看得清楚。”

    清川郡主漫声道:“怎么着也被圣人亲自教导过,又是疼了几十年的聪明儿子,若对圣人这点心思还看不透,那就白瞎了‘聪明’二字,也当不起圣人的‘爱子’。”

    晋王乜斜她,“再是‘爱子’也比不过‘爱孙’呀。”

    “怎么会?”清川郡主一脸正经,“阿公最爱的,真是齐王叔。”

    晋王白目她,“你要真体恤你阿公的爱子之心,一早就该应了你阿公,绝了齐王的心思,哪还由得他做出这么多的事?”

    清川郡主放下茶盏,目光沉幽的看着案上长剑不语。

    晋王道:“阿祯,时至今日,难道你还在犹豫?”

    “不是犹豫……”清川郡主叹息,拿起长剑,“我的道,在接过此剑时就已确定。”

    剑名怀素,又名抱朴,曾经是皇族第一高手、至今也无人逾越的楚国长公主李见素的佩剑。

    晋王叹息一声,面上有着惘然,“天尽之途,当年楚国长公主也未能走过去……阿祯,那只是个传说,你何必固执?”

    为了这虚无缥缈的天尽之途,道门、佛门死了多少高道、高僧?还有皇族的楚国长公主李见素、周王李厚申、卫王李佑仪,这三位都是皇族最卓绝的武道高手,却也死于天尽之途——没有一个活着出来的!

    清川郡主手按在剑柄上,薄冰质的眼眸在烛火的折射下仿佛闪烁着星辰一样的光芒。

    晋王有些无语的按了按额,挥了下袖子道:“我也不多说你了。总之,替你父亲、母亲,还有弟弟想一想。你可不是那三位先祖,身上已经没有责任了。”他胡子翘了一下,“谁让你是太子嫡长女呢?”

    说着又嘿嘿一笑,朝她飞了个眼,“阿祯,你可别忘了,这怀素剑的原名。”说着挥袖子起身,撤了内力屏障,背着手走了。

    清川郡主沉默了一会,按住剑簧。

    长剑弹出三寸。

    剑锷下方的剑身上镌刻着两个古朴的钟鼎文。

    这剑是先秦名剑,由欧冶子和干将两大剑师联手铸造剑,曾是秦始皇的佩剑,传给二世胡亥后被赵高所持,秦亡后此剑几番辗转,三百年前被陇西李氏收藏,立国后成为大唐皇帝的佩剑之一。

    高宗武皇帝时期,将此剑赐给楚国长公主李见素。

    李见素将剑取名“抱朴”,即“见素抱朴曰纯”之意。

    高宗逝后,李见素将剑归还世宗,踏上天尽之途,自此杳然无声。

    世宗又将剑赐给天策书院,取名为怀素。

    之后,周王李厚申佩过此剑,卫王李佑仪也佩过此剑。

    清川郡主十四岁时,掌院将此剑交到她手中,“阿祯,这是你的道。”

    剑名怀素,名抱朴,但铸造它的剑师赋予了它的名字——

    太阿!

    太阿,王者之剑。

    清川郡主手指抚过那两个钟鼎文,“以后,你还是叫太阿吧。”

    她终究不是李见素啊!

    ***

    凌晨的号声吹响,士兵们出营的声音此起彼落,安静一夜的军营又重新焕发了生机。

    寒气仍然弥漫在军营中,高原的风像刀削风,第一团的兵背着被袋一边往操练场上跑一边搓脸,有人苦中作乐说“一大早的吃馎饦(削面片)啊!”周围的兵都哈哈笑起来。

    远远的,便看见他们的校尉仍如往常般,最早到了校场,立在那里就像一杆永不倒地的大旗,让人一见就有了奔向的目标。

    一个兵边跑边道:“还是校尉戴面具好啊,好歹可以挡下风。”

    跑在他身边的一个火伴是打铁出身的,闻言翻白眼道:“你去试试,包管你脸冻僵!这种面具脸上走热更快,懂不?不信?你握着铁枪头,手是不是冷得更快?”

    “哎哟,好像是这样。”

    “所以校尉不是常人。”

    众兵嘴上嘻嘻哈哈的,脚上可一点都不耽搁,呼呼跑到一团校场,嘻哈声都绝了,只有靴声跑步列队。

    萧琰已经换回了银色面具,她丢了一个,箱笼里还有一个备用的。相比金光灿灿,她还是喜欢银色。但那只金色面具她并不打算还给清川郡主,既然赔给她的那就是她的了,万一她脸上的面具再出个意外,以后还有个备用的。

    她衣袋里揣着那只平安宝瓶,寻思着找个什么机会还给清川郡主。

    士兵绕着校场跑步的时候,她看见许冲默过来了,这是出操的例行巡视。

    萧琰上前行了个礼,“都尉!”

    许冲默问了几句训练的事,道:“你们第一团的雪山训练因故中止了,营里决定,待第二团训练回来后,你们第一团再去。”这是萧曈的亲兵昨晚通知他的。

    许冲默并不知道这是萧曈和清川郡主打机锋的结果——萧曈觉得,事情还是不要做得太明显为好,太着痕迹了,反而落了下乘,显得他们萧氏小家子气。

    萧琰有些失望,她原以为明天就能出营继续中断的训练,但营主既然下了令就得服从,行礼应道:“是,都尉。”

    早上解散用朝食前,她向士兵宣布了营里的决定。

    大家都没什么意见,早去十天或晚去十天没什么区别,只要不下雨雪就好。

    接下来几日萧琰都没有机会见到清川郡主,军中除了有巡营任务的官兵外,一般没有军务是不允许窜营的,萧琰虽然是军主的“侄子”,也不能搞太多特殊,总是去中军营地。

    她向许冲默打听过,清川郡主在军中践习的职务是点检参军,如果郡主来点检十一营,她就找机会将玉瓶还给她。

    不过直到她要率团出营的前一日,清川郡主也没点检到第十一营。这也正常,毕竟他们是新成立的营,郡主践习当然要选精锐营,到十一营点检没什么必要。

    但就在这日下午作训结束时,许冲默让亲兵叫去她,说郡主要见她,让她即刻去。

    “这是郡主的侍卫。”

    “尉迟亭。”那容貌清秀的侍卫一笑接口,“萧校尉请随我行。”

    萧琰从许冲默手中接过令牌,与尉迟亭出了十一营,往中军营地走去。

    两人一路无话,萧琰却感觉到尉迟亭在暗地里打量她。

    她被人打量多了,早就习惯了这些善意的、恶意的,或热情或好奇或估量的目光,多一个尉迟亭也不足为奇——何况他的目光并无恶意,只是纯粹的估量。

    两人的脚程都快,除了遇上巡逻兵停下出示令牌外,其余时候都走得风快,不到两刻钟进入中军营地。

    清川郡主的营帐区在军主营区的东北方,几十个帐篷围着中间的两个帐篷——萧琰知道,那是晋王和清川郡主的营帐。

    “郡主,萧校尉到了。”尉迟亭在帐外禀报道。

    厚毡帐门被掀起。

    一位戴幞头、穿葱绿色圆领缺胯袍的俊俏侍女掀着帐门,眸子如水润般,盈盈目光在萧琰银色面具上一溜,温柔浅笑道:“萧校尉请进。”

    萧琰点头道:“有劳。”脱了靴子入内。

    帐内铺着厚软的长毛地毯,地毯上织着缠枝花鸾鸟纹。

    清川郡主穿着一身浅黄色的修身直裾,比起紫色的高贵端华,多了两分让人亲近的随和,看见她眸子染上笑意,“过来坐。”她指着自己对面道。

    她的几案前已经摆了一只青锦团垫。

    萧琰上前,先行礼道:“郡主。”

    因为穿着军服,不是士族的宽袍,她盘腿坐在锦团上。

    “你还戴着这劳什子?”清川郡主看着她脸上的银色面具,眉毛挑了一下,起身绕过几案,弯腰伸手去解她缨带。

    “郡主……”萧琰握住她手,嘴唇抿了一下,声音里带着不乐意。

    旁边垂手侍立的四个大侍女看见萧琰握住郡主的手腕,嘴巴都张了一下——郡主是甩手还是拍回去?

    但清川郡主却由她握着自己手腕,唇边还勾着笑,薄凉无瑕的声音因为笑意冲淡了那份凉,是带着柔和的悦耳,“我的人,不会碎嘴,你担心什么?”

    四个大侍女嘴巴张了个圆——郡主,你对崔七郎君都没这么温柔!

    四人的目光齐刷刷看向萧琰,这要是个怎样惊天动地的美男子,才会让郡主另眼相待啊?

    萧琰迟疑了一会,放下她的手,道:“我自己来。”

    说着解了面具,放在案上。

    清川郡主目光掠过那只银色面具,眉毛又挑了一下,“我赔你的面具你不满意?”

    萧琰道:“不是。金色太光亮了,我担心训练时我的兵都看我的脸了,射箭时都往我这边射了。嗯,金光闪闪的活靶子。”

    她这是在说笑。

    清川郡主明知她是在说笑,但扑哧一笑后,因她换面具的那点不悦还是消散了,眼里蕴着笑道:“那我下次赔你个银的。”

    “好。”萧琰这次挺痛快的应道,“到时那个金的我再还给你。”

    清川郡主唇角一勾,这个“到时”可是到长安之时哟,萧悦之。

    作者有话要说:备注:

    太阿(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