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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白的声音里充满了恐惧:“不可能!他的计划绝不可能成功,也许他想趁机除掉你!”

    许墨笑了,道:“他不会这样干的。”

    虽然和沙漠之狼认识的时间不长,但许墨却知道,他不是一个会背后伤人的人,倘若他想杀掉自己,一定会正面决斗,将长剑插进自己的胸膛里。

    有些人天生就不会使用阴谋诡计,沙漠之狼就是这样的人。

    细碎的风,裹着如刀锋利的黄沙,向他扑来,漫天的烟尘令天地昏暗,白天变成了晚上。

    许墨运起吞噬武魂,不停的吞噬着周围狂躁的天地元气,天地元气就像失控的汽车一样,在经脉中横冲乱撞。

    倘若没有易经五拳和南阿剑经打下的基础,恐怕他现在已经死了,可即便没死,也正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

    他的脸上浮现出痛苦的狰狞表情,身体在狂风之中不停的颤抖,只有那把剑,和那只握着剑的手,始终巍然不动,坚定的就像一座山,一座顶天立地的山。

    象鼻似得卷龙凤靠近,再靠近,他甚至能够感觉到风的呼吸,狂暴的、疯狂的,毫不加掩饰的毁灭的喘息。

    一种属于大自然的狂野力量,正撕扯的许墨的身体。

    他几乎腾空,而只要一腾空,就意味着死。

    没有任何犹豫,许墨使出了千斤坠的功夫,身体就像一枚钉子,牢牢的钉在沙土上。

    千斤坠只是武者中流传着的最普通的身法,但在此刻,这普通的身法却发挥了许多高级身法所不能发挥的作用。

    许墨竟然站住了,他在风暴中站住了,龙卷风将他的人吞没,高速运动的黄沙如同子弹一般拍打着他的护体真气,那薄薄的一层真气,荡漾出密密麻麻的涟漪,看那模样就像已经来到了极限似得,摇摇欲坠。

    “主人快走,你坚持不住的!”小白在嘶吼,声音就像恶魔的咆哮,任谁都能听出其中的愤怒。

    许墨勉力让自己笑起来,说道:“放心吧,我能坚持住!”他大吼一声,双目骤然变得赤红,整个人仿佛暴涨了一圈,握着重剑的手臂上,隐隐有一道红光浮现。

    “这是?”小白的声音里充满了惊愕。

    “怎么了?”许墨在心中问。

    “没什么。”小白随口道,它不确定这东西是否是它心中所想的那件东西,因为仅仅一瞬间,红光就隐没了下去。

    “现在我要去到龙卷风的心中了!”

    许墨大喝一声,发足狂奔,奋力与飓风相抗。他运足真气,一剑劈下,剑锋在风网上破开了一个肉眼可见的口子。

    “就是现在!”许墨大喝道。

    就像演练了千百次的动作,关键是速度,他的人就像离弦之箭一样,嗖的一声,钻进了洞中,片刻过后,风动合上,一切又恢复了平静。

    这种平静是令人不安的,律动中的平静,一种平衡的平静。

    许墨四肢大张开,平躺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息着。

    “主人,你已经力尽了。”小白担忧的道,却没有开口阻止许墨,它忘不了那道红光,只有那道手臂上闪过的红光真是它想的东西的话,战胜龙卷风,似乎也并无不可能。

    他的人就像铁打的一样,脊背挺得笔直,没有任何事能令他屈服。

    他的剑就像他的人一样,坚韧而牢固,没有任何东西能将它粉碎。

    他的心就像他的剑一样,牢不可摧,没有任何事情能够摧残他的信心。

    他站在龙卷风的中央,仰视着四周如刀般锋利的风刃;而把剑,黝黑的重剑,已经被他举过头顶。

    这或许是许墨人生中最大的一次冒险,他必须在生死和死中选择一个,就像抓阄一样,谁也不知道你会抓到什么,生或死?

    他的脸很容易让人想到花岗岩,倔强而坚定,似乎没有没有事情能动摇他的心,或是扭转他的表情。

    恐怕他已经无悲无喜,笑不出来,也哭不出来,伤心更是没影的事情。他在一丝不苟在实行着沙漠之狼的计划,计划很简单:深入到旋风中心,用重剑制造出反向的风暴。

    好吧,这看起来更像是志怪故事中的情节,像是说书人口里夸张的句子,更像是人在绝望中闪过的不切实际的念头。

    但许墨却又这么信任沙漠之狼,不为别的,只为他的眼睛,他的那双绿油油的,冒着狼光的眼睛里带着真诚。

    眼神或许是这个世界上最难以伪装的东西,许墨发誓自己从为见过如此真诚的伪装,这种感觉就像倘若他死了,沙漠之狼也不会独活一样。

    深吸一口气,将胸中的废气和那驳杂的念头抛出脑外,精神达到一个最简单的状态,头脑空明,仿佛什么也没想。

    这更像是一场以生命为赌注的赌博,而赌博的第一条原则就是,你必须什么都别想,想的太多,反而容易输,输的彻底。

    剑在手,许墨的身体里仿佛充满了无穷的力量,他双足站定,脚下施展千斤坠的功夫,双手横握着重剑,以右脚为圆形,旋转了起来。

    一道红光在右臂上浮现,勾勒出一个玄妙的图案,就像一只血红的麒麟,血淋淋的麒麟。

    “麒麟臂,没错的!一定是麒麟臂!”小白已经疯狂的叫喊起来,作为妖兽,它对这个图形无比的熟悉,除了麒麟没有东西会给它这样的压力。

    可这一切,许墨都不会知道,他已经完全沉静在了自己的世界里,脑海中唯一回荡的念头只有——旋转,旋转,再旋转。

    他就像一只铜锣一样,疯狂的旋转起来,重剑搅动着气流,产生一道猛烈的旋风。

    一个声音在高叫:“快一些!再快一些!”

    没有在催促,那是他自己的心声,源自于内心的声音。

    不知道为何,这把平常挥舞起来都有些吃力的重剑,此刻却好似轻盈了不少,握在手中,就像没有重量似得。

    气旋初时并不算大,也不算猛烈;但随着许墨不断的加速,逐渐凝成了一股猛烈的风,风声在他耳畔呼啸耳朵,带着丝丝电弧的声音。

    他已经可以感到自己正影响着外面的龙卷风,已经更感觉一内一外两股气流的摩擦,甚至听到了彼此的叫骂声。

    这是一场战争,没有刀兵却比刀兵加身更加凶险的战争。

    洞内,风呼啸,沙灌入。

    沙漠之狼站在洞口,抵挡着风沙。他脱掉自己的袍子,露出一身健壮的肌肉,倘若许墨在这里的话,一定会惊呼,因为沙漠之狼的背后,伤痕累累。

    有鞭子的痕迹,刀砍剑刺的痕迹,还有明显是锤伤留下的没有化开的血块和箭伤留下的无法愈合的孔眼,这画面就像一张恶鬼的脸,令人恐惧。

    沙漠之狼将黑袍子当成兵器,挥舞起来,他的身后浮现出一道狼影,幽蓝的狼,绿油油的眼睛,微张的嘴里露出两排锋利的牙齿。

    武魂一出,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有质的飞跃,可他看起来依旧有些手忙脚乱。

    之所以不用擅长的弯刀而用袍子,只因为黄沙无孔不入,用袍子的效果显然更好。

    如果许墨在这里,一定会惊讶于沙漠之狼的刀法,虽然没有用刀,但他用的却是刀法,刀法讲究一刀两断,而他的刀法却讲究圆润如意。

    这或许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刀,只能用完美来形容,你找不到刀法上的任何破绽,一招一式都按照固定而玄妙的轨迹运作,就像春去秋来一样,没有丝毫素乱。

    完美的刀意,完美到不可思议。

    在完美的刀意的驱使下,沙漠之狼的刀法水泼不进,密不透风,这让原本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男人稍微安定。

    他对沙漠之狼说道:“你叫什么?”

    没有回应,正当他以为不会有回话时,沙漠之狼笛子一般干净的声音,忽然响起:“狼,我叫狼。”

    男人笑了笑,道:“这世界上还有叫狼的人吗?”

    沙漠之狼看了他一眼,道:“我就是一个。”

    男子干笑了两声,又道:“对了,你认为他有可能让龙卷风平息吗?”他语气轻松,但内心却忧心忡忡。

    虽然他并不经常行走在沙漠之中,但也知道龙卷风的厉害,绝不是人力所能抗衡的。

    沙漠之狼沉默了下来,过了一会儿,忽然开口:“我不会让他去送死。”

    男人道:“可他成功的几乎微乎其微。”

    “没有人能一定成功。”沙漠之狼说,“但他的机会要比我大。”

    这时,风忽然停了,戛然而止。

    没有风会这样停,如果它要停,也是一个过程,戛然而止表明,有东西令它停下来。

    沙漠之狼将袍子重新穿在身上,遮掩了一声伤痕,微微一笑,道:“看到没有,我说过他会成功的。”

    他的声音居然还是很平静:“我不认为他会失败,因为狼的眼睛是这个世界上最锐利的眼睛,我能看到大多数人看不到的东西。”说完,他向外走。

    “等等!”男人忽然叫住了他,“你能看见胜利?”他的声音有些颤抖和不可置信。

    沙漠之狼的声音飘来:“你就当我能看见胜利吧。”

    胜利当然看不见,看的见的只有胜利之后的酒,庆功酒。

    庆功酒要和战友一起喝,战友可以不是朋友,但一定是兄弟,朋友会背叛你,而兄弟只会将后背交给你。

    许墨和沙漠之狼就是能将后背交给彼此的兄弟。

    卡拉库姆沙漠只有一个地方能买到酒,一个叫有间客栈的客栈,有间是客栈的名字,名字很奇怪,因为客栈的老板就是一个奇怪的人,一个奇怪的女人,一个奇怪的漂亮女人。

    许墨原以为,不会有人在沙漠中心开一间客栈,但这个叫叶三娘的女人却将客栈开到了沙漠中心,非但没有赔本,反而客似云来。

    当许墨和沙漠之狼走进客栈时,只剩下一张桌子,孤零零的一张,与其他桌子的紧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叶三娘,来两坛酒!”

    沙漠之狼就像进了自家的客厅,在一干人诧异的目光注视下,走到那张孤零零的桌子旁边坐下,许墨跟着坐到他的对面。

    “你很熟悉?”许墨说道。

    “还算吧,”沙漠之狼说,“人总需要一个避风港。”

    许墨摇摇头,笑道:“这就是你的避风港?”语气中充满了疑问。

    的确,客栈是个人来人往的地方,每天路过这里的人,没有上百,也有几十个,当然,大多数索然无味;一个人来人往的地方并不适合作为避风港,它既不安宁,也不安全,它曝露于所有人眼中,所有的目光在此处交叉而过,想要在这里隐藏什么秘密,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沙漠之狼的避风港一定不是指的客栈。

    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你还知道回来?”

    许墨微微一笑,轻声道:“你的麻烦来了。”

    沙漠之狼苦笑一声。

    的确是他的麻烦,叶三娘亲自抱着两坛酒,走到桌子边,粗鲁的将酒坛扔在桌上。

    应该感谢制作的酒坛的工匠没有打盹,酒坛的质量没有任何问题,没有碎,只是发出了两声破碎边缘的声音。

    酒,从坛口荡了出来,香味四溢。

    许墨眼睛一亮,道:“蜀酒?”

    西南域有个叫蜀国的地方,蜀国出的酒叫蜀酒,蜀酒浓郁,芬芳四溢,有玉液出蜀门一说。

    这是好酒,极好的酒,而且是两坛在东南域少见的蜀酒,许墨酒虫大动,恨不得立刻倒出一碗来品尝。

    他没有动,只因为一个女子的胸正压在酒坛上。这是一个极漂亮的女人,胸很挺,腰很细,小腹很平坦,腿很修长。

    普通女子都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而这个女子则将自己最美丽的一面展露出来,一条布裙,露出光滑坚实的小腿。

    狼无奈的道:“二娘,有客人。”

    许墨恍然,原来她就是狼一路上说的最多的叶三娘。

    “我知道,所以才狼大爷送酒啊。”叶三娘在笑,她笑的时候,眼睛妩媚漂亮,嘴角的弧线就像挂在中天的弯弯的月亮。

    女人笑的时候不代表她不生气,特别是漂亮的女人,她笑的越开心,心中越生气。

    此刻叶三娘气的一塌糊涂。

    沙漠之狼五天前离开,说去会一个朋友,当天就回来;她准备好美酒和下酒的好菜,苦等了一个通晓,等到的却是几个拿剑的客人,一进客栈就要找沙漠之狼,不用说,一定是沙漠之狼的仇人。